38年前冷血女殺手死於加州監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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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2日訊】(大紀元記者方平洛杉磯編譯報導)蘇珊‧艾今 (Susan Denise Atkins) 的連續殺人案是在1969年暴發的,當時震撼了整個洛杉磯。這個近代史上最兇殘、駭人聽聞的罪行是在她成為梅森教徒(Manson Family)以後犯下的,為此她在獄中度過餘生。現年61歲的她,上星期四因腦瘤死在加州喬琪拉 (Chowchilla) 中央女子勒戒所。

當年21歲的艾今在所謂的「太特 – 拉賓卡謀殺案 (Tate-LaBianca)」中被判八個謀殺罪,使她在加州奇諾(Chino)女子監獄服刑38年,是至今加州女監中服刑最久的罪犯。此後,謀殺案共犯派翠西亞‧坤茵可 (Patricia Krenwinkel)將會取代艾今的服刑最久記錄。

雖然艾今服刑期的表現,獲得監獄職員和神職人員一致的肯定,但是官員們考慮她罪行的冷酷、沒有人性,使她至少15次的假釋申請全部被拒。2008年她已確診患了腦瘤,六月向獄方和假釋官要求「同情釋放」失敗,九月被輪椅推送到病床上,聆聽假釋聽證會結果的艾今,再度面臨12位加州假釋官一致的否決。

艾今坦承殺了女演員莎朗‧太特 (Sharon Tate)。當時懷孕將近足月的太特是導演羅曼‧彭藍斯基 (Roman Polanski) 的妻子,她被刺16刀之後又被吊起,腹中胎兒也連帶被殺害。艾今在犯下包括一屍二命的幾項罪行後的次日凌晨,又與梅森及其他「私利痞」們,破門闖入拉賓卡夫婦座落在洛菲力茲 (Los Feliz)的家裏,殺死了雷諾(Leno)與蘿絲瑪莉(Rosemary)。

反對釋放艾今的前洛杉磯檢察副官司戴芬‧卡 (Stephen Kay)表示:「艾今是梅森女孩當中最恐怖的一個,」曾參與起訴艾今謀殺案的卡接著說:「她極為殘暴。」

梅森教主查理‧梅森(Charles Manson)是60年代在加州三藩市嬉痞天堂中鬼混的理想作曲家,他吸食迷幻藥、縱情性解放,利用少女們的不安全感來指使她們犯案。一方面打著嬉痞「和平與愛」旗號的梅森,另一方面卻謀畫著反社會、令人髮指的罪行。

前主任起訴檢察長文森‧伯格裡歐斯(Vincent Bugliosi)曾經致力於艾今、梅森和其他從犯的死刑審判,當時確實也判了他們死刑。在得知艾今死訊後,波格裡歐斯表示,人們當然會記得艾今,因為:「她是美國史上最恐怖罪行的同夥人之一,但她顯然盡力悔改了!」又說:「她也許沒有還清一切血債,但也算是付出相當代價了。我相信她真心斷絕了對於梅森的迷思,這對她是件好事。」

犯案內情之所以曝光,是由於艾今因其他罪名被關在東洛杉磯塞比爾監獄 (Sybil Brand) 期間,向同囚誇耀殺人的結果。兩個同囚的證詞加上其他證據,終於使艾今、梅森和其他從犯,在大陪審團面前坦白。接下來十個月的審判期間,艾今不時透露關鍵性的供詞,而好萊塢明星、毒品、性解放與暴力相關的案情也成為當時民眾沸沸揚揚的話題。判刑那天艾今咬牙切齒的當庭的恐嚇:「你們最好鎖好家門、看緊孩子!」更造就了艾今無可動搖、冷血無情的殺手形象。

1971年,另外兩庭陪審團判定梅森、艾今、坤茵可和華特森 (Charles 「Tex」 Watson) 七個一級謀殺罪,另一個梅森同夥豪頓 (Leslie Van Houten),則犯了兩個謀殺罪。他們全都被判死刑,但1972加州最高法院廢止死刑 (現已恢復死刑刑責),因此梅森、坤茵可、華特森、和豪頓目前還在獄中。

除此之外,艾今還殺害了音樂家欣曼 (Gary Alan Hinman)。在犯下「太特 – 拉賓卡」案之發前不久,艾今因著金錢糾紛先就殺害了欣曼。這是艾今的又一條終身監禁罪。

入獄後的艾今慢慢地投入了基督懷抱,懺悔殺人的罪行。2005年,當她提出第13次假釋申請時,監獄職員甚至為她背書,但依然遭到拒絕。

蘇珊‧艾今是1948年5月7日在聖蓋博(San Gabriel)出生,在聖荷西 (San Jose) 長大的。她是3個孩子當中的老二。15歲時,媽媽死於癌症,爸爸賣了房子和所有傢具來付醫藥費。之後,蘇珊學業成績一落千丈,爸爸也成為酒鬼,經常讓蘇珊和弟弟斯蒂芬獨守空屋。

蘇珊的爸爸最後還是拋棄了他們。她和弟弟於是搬到郊區祖父母家,進入高中的蘇珊也開始在餐館打工。但是功課、工作與照顧弟弟的壓力實在太大,蘇珊和弟弟因而曾流落教養院。11年級時蘇珊輟學,開始流浪。許多年後,艾今回憶當時的心情是「極度憤怒、極其無奈與徬徨」。

前檢察長伯格裡歐斯,在1974年還出版了一本關於此案的暢銷書 (書名:「Helter Skelter」),他說梅森殺人家族中除梅森本人外,就數艾今的背景最為不幸。

當時十幾歲,瘦小黑髮的蘇珊一路撘便車到了華盛頓州、奧瑞岡州。她一度因為搭上一輛偷來的車,而被控偷車被捕。緩刑釋放後搬到三藩市的她,也曾在酒吧當上空舞女。此後她認識了梅森,自述遇見梅森以前她「缺了些什麼」,但是在她「把自己給梅森以後,他卻還給了我完整的自己。他叫我相信我也是一個女人。」

1969年以前,梅森一夥的基地在卻茲塢 (Chatsworth) 上方聖塔蘇珊那山上一個500畝的農場,也是許多老西部片的電影場景。他們吸毒、團體性交、盜用信用卡或翻垃圾桶找食物。他們還隨機挑選洛杉磯任一戶人家,趁主人熟睡潛入,伯格裡歐斯認為這是謀殺演練。

8月8日,太特案發那一夜,梅森待在農場,指揮艾今、坤茵可、華特森和卡莎嬪配刀、著深色服裝、開車穿越好萊塢,潛入演員莎朗‧太特與導演羅曼‧彭藍斯基位於巴那迪克山嶺 (Benedict Canyon)的住處。將近午夜時,太特管家的朋友,一個18歲的小夥子首先罹難,其他遇難者為「娃娃谷(Valley of the Dolls)」的女演員本人、髮型設計師、彭藍斯基32歲的朋友及其女友,及一位25歲咖啡產業的女繼承人。導演本人不在國內逃過一劫。

艾今離開前,華特森要她留下「震驚世界」的記號,她就用女演員的血在前門寫下「豬 (PIG)」一字。在1993年那次假釋聽證會上,官員問艾今太特臨終說了什麼,艾今滿眼淚水的說「她要我留下胎兒,我卻回答我對她沒有一絲憐憫」。

同一天夜裡,犯下太特案後,梅森又領著包括艾今、華特森、坤茵可和卡莎嬪的一群人,到了拉賓卡家裏。梅森將雷諾與蘿絲瑪莉綑綁,讓其他人殺人,艾今則待在車內。殺人以後,他們還在拉賓卡家洗澡、廚房做宵夜之後才離去。

瓊‧迪狄恩 (Joan Didion) 曾寫道,60年代充滿暗殺、越南戰爭、和其他暴力的十年,在1969年8月9日後則嘎然而止。有民眾認為由於性、毒品、搖滾樂的過度氾濫,「太特-拉賓卡謀殺案」恐怕是咎由自取。

艾今在獄中結了兩次婚,1981年她嫁給了自稱是德州百萬富豪的雷斯爾 (Donald Laisure),雷斯爾娶艾今以前已經結過35次婚,二人很快離異。1987年艾今再嫁給了白屋先生 (James W. Whitehouse),他也是最後幫助艾今申請假釋的律師。艾今還有一個入獄前拋棄了的兒子。 ◇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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