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念慶律師事務所法律信箱

涉及房貸申請的新法律

【大紀元10月21日訊】2009年7月30日起,許多房屋貸款經紀人或貸款銀行開始遵守一項有關房屋貸款申請的新法律,增加房屋貸款信息透明度法案,Mortgage Disclosure Improvement Act (MDIA)。這項法案是2008年7月30日由聯邦儲蓄委員會通過的,2009年7月30日正式執行。它修改了過去的借貸真實資料公佈法(Truth-In-Lending Act)。這項法案也是針對這次經濟危機中爆發出的許多房貸市場在過去十多年來出現的問題來制定的法案,旨在清理房貸市場中的不規範借貸行為,幫助廣大消費者瞭解房屋貸款程序,儘早瞭解自己房貸過程中的各項費用。該法案有以下幾條重要規定:

1.儘早公佈房屋貸款過程中會產生的各項費用。房屋貸款中有一份廣為人知,但並不為人瞭解的文件,貸款真實資料公佈書(Truth-In-Leading Statement,又稱TIL)。在這份文件上有一個重要數字,APR(Annual Percentage Rate)。它是一份將房屋借貸中產生的費用算在貸款中而得出的利率,不是貸款年利率。它比年利率要高,因為它包含了貸款中會產生的費用,但它是一個可以幫助消費者對各家銀行的貸款的好壞進行綜合評估的數字。

比如說,如果A銀行的貸款年利息是4.5%,可是貸款中產生的費用頗高,算出的APR是5%;而B銀行的貸款年利息是4.625%,但是貸款中的費用頗低,算出的APR只有4.87%,那麼儘管B銀行的貸款看起來年利息比A銀行高了0.125%,但綜合貸款費用後,B銀行的貸款比A銀行更划算,因為B銀行的APR比A銀行低了0.13%。新法律要求貸款銀行或經紀人要在貸款申請人遞交貸款申請後三個工作日內提供貸款真實資料公佈書(TIL),這樣貸款申請人可以儘早知道自己貸款中會產生的各項費用及APR利率,以便於他們對各家銀行提供的貸款進行比較。

2.限制早期費用的徵收。在貸款申請人遞交貸款申請時,貸款銀行或經紀人只可以向申請人徵收檢查申請人信用的費用,不可以收取其他形式的費用,比如貸款申請費、估價費等。只有等到申請人收到貸款真實資料公佈書後,願意繼續自己的貸款申請,貸款銀行或經紀人方可收取其他的費用。

3.貸款過戶前將最後的資料儘早公佈並保證其準確性。如果房屋貸款要過戶了(Closing),貸款真實資料公佈書必須在過戶前7個工作日內遞交給貸款申請人,如果根據過戶最後的費用算出的APR有超過0.125%的變化,不論是變高還是變低,貸款銀行要立即發出新的貸款真實資料公佈書,以披露準確的APR,過戶要推遲到貸款申請人收到新的APR後三個工作日方可進行。

這項新的增加房屋貸款信息透明度法案,促使各貸款銀行盡早將儘可能準確的貸款中的各項費用公佈給廣大消費者,防止他們在過戶中被收取額外的費用,對保護廣大消費者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如果你覺得銀行所用的第三方費用偏高,比如說律師過戶費等,該法律允許你可以自己聘用第三方來提供這些服務,保護你的利益。

本文章只用作背景知識的瞭解,請勿套用您的或任何其他人的情況當成法律意見。如果您有任何問題,可諮詢劉念慶律師事務所劉念慶律師。聯絡地址:Liu & Associates, P.C., 1210 Warsaw Road, #200, Roswell, GA 30076;聯絡電話770-481-0609;傳真:770-481-0597;網址:www.attorneyliu.com。
(http://www.dajiyuan.com)

相關新聞
我愛我家——再談社區管理 (二 )
最大的私人獨立貸款公司關門
房子被法拍的惡性後果(Ⅰ)
房子被法拍的惡性後果(Ⅱ)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