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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立院:軍公教轉任公司領高薪享18% 應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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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周永捷台北3日電)政府周邊單位肥貓問題備受關注,台灣立法院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評估報告今天指出,退休軍公教人員轉任政府投資公司,領取優渥月薪並享有18%優惠利率,極不合理,應修法限制。

立院預算中心在報告中指出,包括財金資訊公司、合作金庫銀行、中國鋼鐵公司、欣欣水泥公司、台灣人壽保險公司等機構,都是政府投資占多數股份的公司,但公司管理階層多由軍公教退休人員轉任,薪資普遍偏高、漫無標準。

預算中心指出,財金資訊公司董事長由前公平會主委趙揚清退休轉任,月薪新台幣38萬餘元,兼領月退休金及18%優惠存款利息12萬餘元;合作金庫董事長劉燈城由財務部常務次長退休轉任,月薪30萬餘元,兼領月退休金及18%優惠存款利息9萬餘元。

此外,對於曾是自家同事的軍公教退休人員,立法院也不手軟,預算中心指出,財金公司財務處長徐慶章由立院預算中心組長退休轉任,月薪17萬餘元,97年績效獎金61萬餘元;台灣人壽保險公司董事長室主任吳老德由立法院法制局研究員退休轉任,月薪11萬餘元,97年獎金13萬餘元

預算中心表示,上述公司高階管理人員並非憑自身投資創業或專業能力得以領取高薪及分紅,是仰賴政治酬庸派任,才得以在退休後轉任政府投資公司的董事長或總經理,明顯欠缺正當性,極不合理。

回歸公務員退休制度,預算中心認為,這是政府對公務人員服務一定年資的回饋,但軍公教退休人員轉任政府投資公司,不但領取高額月薪,且仍兼領月退休金及18%優惠存款利率、獎金,形同支領雙薪,造成政府資源獨厚某些軍公教退休人員,不符社會公平正義原則。

預算中心建議,行政院及考試院應訂定軍公教人員退休轉任薪資標準,並禁止轉任者繼續兼領月退休金及18%優惠存款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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