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議員為加華裔喊冤 總警長稱讓法庭判

【大紀元10月31日訊】(大紀元記者周行加拿大多倫多報道)2009年10月29日,加拿大多倫多市中區唐人街選區(Trinity Spadina)新民主黨省議員馬基思(Rosario Marchese)在安省議會提出了唐人街店主陳旺因抓偷竊疑犯被警方告上法庭一事,多名省議員與旁聽的陳旺握手。多倫多警察總長布萊爾(Bill Blair)則稱,該案件已經進入司法程序,應該由法庭來判定。

中區唐人街省議員馬基思繼10月23日晚在唐人街召開聽取意見的社區會議後,10月29日在安省議會向議員們陳述了陳旺因捉賊而被警方控以襲擊、非法禁錮、綁架及攜帶隱藏武器的過程。他表示,陳旺為保障他的個人財物而動手抓偷竊疑犯,他是一名受害人,被警方提出多項刑事檢控不公平。

馬基思要求省議員支持陳旺,敦促省司法廳長班德利(Chris Bentley)重新審核陳旺案,撤消對陳旺所有控罪。

司法廳長沒有出席當天的會議,副省長史密斯曼表示會將這事轉達給司法廳長班德利。部份在場的議員聽完事件的陳述後來到旁聽席上,與陳旺握手。

受害人權益委員會成員奚治瑾律師表示,陳旺與2名一同去抓偷竊疑犯的員工都是受害者。她希望司法廳長能夠運用權力,撤消對他們的控罪。

陳旺案的下一次開庭時間是11月3日,屆時法庭將決定是否可以取消對陳旺的控罪。

警察總長稱讓法庭判定

多倫多警察總長布萊爾在同一天的一個新聞會上否認警方或控方與偷竊犯Anthony Bennett有任何協議。他說,警察只是拘捕了這個疑犯,將他落案及檢控。目前,Bennett是該案中指證陳旺的證人。

布萊爾表示,警方只是將查案所得的證據提交給檢控官,由檢控官來決定需要檢控的罪。陳旺的案件已經進入司法程序,因此不宜做出評論。他呼籲社會要相信警方及司法制度,將該案交由法庭來判定。

對於來自社區、媒體及政客的輿論,布萊爾表示不會受到影響,警察只是處理事實、證據,並把它們呈交法庭。加拿大的施法不應該受到各種不同壓力的影響。

布萊爾強調,法律沒有改變,警察的責任也沒有變。社區的業主需要知道如何去保護個人財產,需要知道法律賦予的權力及責任,以及這些權力的界限。

他表示,多倫多警察十分重視唐人街的治安,並努力保持警方與社區的合作和良好關係。雖然商店偷竊案到處都有,但經由負責中區唐人街的52分局起訴的商店偷竊案是全市最多的。在唐人街有步行的,有騎車的警員,他們每天都在維護該社區的治安。

布萊爾稱,2008年多倫多警察撿控的商店偷竊案超過1万個。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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