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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19次 LANAMI廣告 1週內停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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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1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曾韋禎、魏怡嘉/台北報導〕在新聞台強力播送的「LANAMI時光精靈胎盤肌滑露」廣告,已遭各地衛生局開罰十九次,卻照樣播放。民進黨立委黃淑英質疑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未能善盡監理媒體之責,明知廣告非法播放,卻束手無策。NCC表示,將透過行政指導特案處理,讓該廣告在一週內停播。

效果誇大 違法

黃淑英指出,LANAMI的廣告在電視台不斷強力播送,屢屢長達四、五分鐘,內容誇大不實,宣稱經過藥理大學的人體實驗;事實上,這支廣告根本是違法廣告。

黃淑英說,衛生署核准LANAMI的播放時數為三十秒鐘,該廣告不但超時,內容也未經核准,已遭各地衛生局裁罰十九次,累計罰鍰一百二十三萬元,卻仍不斷播送。

立委:人頭頂替

黃淑英表示,該廣告的申請廠商是台糖公司,產品所有權為萬豐公司,由詠儐公司經銷,受罰者卻是一個不相干的個人;若受罰者是頂罪的人頭,就已觸犯偽造文書與詐欺罪,應移送檢調偵查。

衛生署表示,衛生署核可的是跟台糖簽訂的那支三十秒廣告,而不是後來又播出的那支五分鐘廣告。由於台糖說明是代工廠的擅播行為,與台糖無關,因此衛生局罰了代工廠十九次、共一百二十三萬元。此外,衛生署也研擬修正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將罰鍰上限由五萬元提高為十五萬元。

至於立委質疑代工廠是台糖的頂罪人頭,衛生署官員表示,需要台中市衛生局送交檢調單位調查才能釐清。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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