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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U何時簽? 台陸委會:地點還在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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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10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鄭琪芳/台北報導〕兩岸何時簽署金融監理合作備忘錄(MOU)?台灣陸委會副主委高長昨天表示,人、時、地都還沒有做最後決定,尤其簽署地點會不會影響國家主權,還要再溝通;台灣金管會主委陳冲則表示,希望由金融監理機關正主管簽署,比較符合國際慣例。

牽涉國家主權 須考量國家利益

兩岸何時簽署MOU成為昨天立院財委會的焦點。

高長表示,中國國台辦主任王毅所說的「一、兩天」應該是形容詞,意思是指「最近」,MOU雖是經濟問題,但不排除背後有政治意涵,除經濟上爭取最大利益,國家主權也要考慮,老百姓很關心簽了後是否要付主權代價,必須將疑慮排除,尤其地點可能跟國家主權有關,須考量國家利益。

無黨籍立委康世儒在會中質疑:「MOU要在11月底前簽,剛好12月5日要選舉,是不是跟選舉有關?」國民黨立委費鴻泰則認為:「MOU對股市是利多,11月底前一定要簽,利多選前不做,就是錦衣夜行。」但陳冲、高長都否認有選舉考量,強調主要考量對等原則及國家利益。

至於兩岸簽署MOU要以什麼名義?陳冲表示,目前台灣跟三十五個國家簽署MOU,邦交國是以中華民國名義,非邦交國名稱「不一定」;高長表示,沙盤推演有幾個名稱,「基本上一定要對等,國家尊嚴及主權地位不能退讓」。

此外,民進黨立委陳亭妃質詢表示,如果ECFA沒有談好,台灣的銀行去中國,一開始不能吸收人民幣存款,只能拿台灣民眾的存款去中國放款,如果中國的企業倒了,呆帳是由台灣總公司吸收,因此,配套沒談好前不應簽MOU。

金管會主委陳冲表示,MOU只是入場券,還要看ECFA怎麼談,兩者同時存在才有意義,未來若中國銀行來台後採取非商業性手段競爭,可以依「銀行法」規定給予行政處分,至於非商業行為如何認定?陳冲說:「金融監理是一種藝術。」

國民黨立委盧秀燕也指出,中國對金融業有很多規定,例如人民幣業務承作限制等,兩岸簽了MOU之後,如果對台灣不利,不能達到對等原則,不如就不要簽。

國民黨立委吳育昇則表示,政府一再強調,簽ECFA後對農業沒有影響,但中經院報告指出,蔬果產值將損失七十多億元,到時候農民抗議怎麼辦?

台灣農委會官員重申,目前禁止進口的八百三十項中國農產品,會繼續守住,但吳育昇追問,農委會有什麼對策?官員並未正面回應,讓他忍不住說:「農委會沒有對策,糟糕了。」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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