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蓮花:請記住唐福珍的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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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完上海女人潘蓉抗擊拆遷的稿子,已經是晚上11點28分。記者應該秉持客觀中立的態度,不能動情,然而,寫這篇稿子的幾個小時裡,我一直在流淚。

我的好友浦志強一再告誡我,不要把自己混同於採訪對象,要克制情緒。我知道他說的是對的,但是今天,我做不到。因為唐福珍死了。這一次,我並沒有把自己混同為採訪對象,但我不不僅僅是記者,我還是人。

很多年前,在北京日報工作的時候,幼稚的我渴望新聞自由,寫了一篇小說《真相》。小說中的女記者無意中遇到了一位農民工,討薪不成,妻子被醫院騙了高額醫療費卻落下了殘疾,兩個孩子被人販子綁架後,警察索要辦案費。受體制和新聞規律所限,她無法報導此事,農民工用跳樓自殺來成全了她的新聞價值訴求。最終,女記者說服報社總編輯,報導了這條新聞,農民工的問題得到了解決,然而,兩人都遭到了停職處理。

這個幼稚的小說躺在我的電腦裡,至少有 3年的歷史。我沒有想到,現實生活的故事遠比這個小說激烈。據我的一個媒體朋友透露,唐福珍生前多方求助於媒體,有的媒體勒索她,更多的媒體是袖手旁觀,因為案子不夠大,不夠極端。是啊,在到處都是拆遷慘禍的中國,有幾起能夠進入媒體視野的呢?潘蓉用燃燒瓶扔挖掘機極端嗎?一個村選出幾名代表經年累月上訪極端嗎?手拿憲法、物權法保衛財產極端嗎?在市區中央搭窩棚一住幾年極端嗎?都不極端。唐福珍想用她的鮮血,刺激這個社會的良知。自焚前她說:「一定要選一張我最漂亮的照片做遺像。」她的極端,確實引來的媒體的關注,甚至她的死亡,比自焚後救活更能帶來新聞效應。

然而,她用對自己的殘酷換來的些許期望遭到了踐踏。很可能,關於她的訊息,已經無法在報紙、電視上出現,也許還有網絡。當然網絡是刪不乾淨的。刪不乾淨的網絡卻只能徒增我們的痛苦。我們不能上街,不能散步,這些法治國家允許做的公開表達憤怒的行為,我們都不能做。

除了被拆遷者本身,也許我們記者是最能體會他們痛苦的一群。因為我們看到過、聽到過、拒絕過、愧疚過、麻木過、袖手旁觀過。我很想向九泉之下的唐福珍道歉,但是我知道,我沒有資格。因為如果她還健康地活著,我和同行們一樣,會拒絕她的請求,我無法將她的故事寫在報紙上,我依然會眼睜睜地看著這個和我一樣愛美的女人拚死一搏後,撒手人寰。迄今為止,除了失聲痛哭,我別無他法。「我們都是體制」,連岳曾說。唐福珍的死,是我們所有人都無法洗清的罪過。

這是個該詛咒的世界。請記住唐福珍的死亡!

2009年12月2日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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