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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學者警告:挖蚵仔工作也會被中國漁工搶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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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28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邱燕玲/台北報導〕江陳會日前簽署「兩岸漁船船員勞務合作協議」,但內容對「勞務」沒有明確界定,最後恐成變相引進陸勞的依據,成大法律系副教授許忠信昨受訪時直言,「未來大家會在台灣沿岸各漁港市場看到中國漁工賣魚、挖蚵仔」,台灣漁民將更弱勢。

許忠信要求,政府應限定中國漁工只能從事海上捕魚的相關工作,若在台灣上岸也只能補網,不得從事漁獲加工、銷售等工作,以保障台灣漁民生存空間。

民進黨立委潘孟安指出,中國漁工來台逃脫的很多,目前台灣有六個安置所,光是去年一年就逃了四百零二人,至今仍不知下落,未來這個問題恐怕更嚴重。

潘孟安表示,台灣與中國簽署漁船船員勞務合作協議根本是當冤大頭,因為目前雇用境外漁工每月只要支付兩百美元,但未來雇用中國勞工有最低工資限制,每月要支付五百美元,且必須向中國官方直屬的特定仲介申請,台灣未來也可能出現「紅頂商人」進行仲介。

潘孟安痛批,全世界各國都是想盡辦法保護自己人民的利益,只有台灣馬政府是掏空自己,「這種政府實在是太可惡了!」

國民黨立委黃昭順認為,現在台灣已經很難請得到漁工了,對勞工的衝擊應該還好,至於中國漁工逃脫的問題,相關單位仍應加強把關。

許忠信指出,兩岸漁船船員勞務合作協議對於「勞務」未明確界定,未來中國漁工上岸後,在高雄港可從事漁船維修清潔與漁具維護的工作;甚至在各「暫置漁港」還可從事漁獲加工、銷售工作,養殖漁業的鰻魚、生蚵也可拿去給中國漁工處理,台灣沿海的漁港將成為中國漁工的「加工出口區」。

許忠信擔心,這些低階工作有些卻是台灣漁民賴以為生的事業,一旦被中國漁工搶走,台灣漁民將無以為繼,且未來農林牧也可能要求比照漁業協議處理,形成引進中國勞工。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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