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素:北京政府為何總是表示不滿?

【大紀元2月15日訊】在中央電視台的新聞聯播裡,聽到挺多的話就是「中國政府對xx國政府的xx做法表示強烈的不滿、強烈的抗議,表示遺憾、表示憤慨等等」,這些話聽得多了,很多中國人都當耳旁風,不再往心裡去。今年1月22日遠華走私案的主犯賴昌星在加拿大獲得工作許可後,又聽到北京政府發出不滿的聲音,這回我倒想說上一說。

在民主國家實行的是三權分立,也就是立法權、行政權和司法權相互獨立。加拿大法院裁決給予賴昌星工作許可,應該屬於司法權的管轄範圍,與加拿大政府的行政權是不相干的。常聽北京政府強調,中國現在是「依法治國」,按說也是三權分立的理,對於司法權獨立於行政權這一點,北京政府中「高學歷者」應該是懂得的,如果要抗議的話,就去抗議加拿大法律、而不是抗議加拿大政府。

但是人的思維是有慣性的,還會受到生活環境的影響。在中國,立法、司法是黨政府執政的一種形式、一種手腕,並沒有真正獨立的司法權力。黨政府不會受立法和司法的限制,為了適應黨政府的需要,中國的憲法都會常常被改動。三權合一把握在一個黨的手裡,這是中國的實際情況,也是中國人的生活。

在這種生活環境下成長起來的人,自有一套思維模式。就像北京政府的黨官兒們,他們長期在一黨專制下生活,思維方式已經依舊了。在對外宣傳上,嘴上固然說中國法制了,黨也開始民主了。但是在真正處理起國際事務來,卻總難轉過彎來,一腔一調一板一眼,都難免露了餡兒。

加拿大是個民主法制的國家,賴昌星在加拿大生活將近十年,法院裁決給予賴昌星工作許可,移民部只能照辦,沒有權利不辦。儘管加拿大聯邦移民部長肯尼一再說:「這並非一個『政治決定』,加拿大政府除了給賴昌星發放工作許可之外,沒有別的選擇。」北京政府好像總是不能明白加拿大政府 「have to」執行法院裁決的處境。

和北京的黨官兒一樣,中國憤青們的一些舉動讓西方人也不能理解。有些時候,身在海外的大陸憤青們,無論其學識多麼淵博,在他們為了黨國利益義憤填膺、高調罵街、甚至是大打出手時,就變成另一幅面孔。這些憤青們讓西方主流社會不能認同,倒不是他們打人、罵人的態度,而是他們奇奇怪怪的思維方式,以及這種思維方式下得出的結論。就像在賴昌星工作許可這件事上,黨官兒們對加拿大政府提出強烈不滿一樣。

道理很簡單,對於衝動的憤青們和生活在中國大陸的人感到難以理解,也是情有可原,畢竟他們生活的世界和正常社會有很多不同。在中國大陸,如果黨政府反對的事情,沒有人敢辦。拿這種思維方式類推得到的結論就是:加拿大政府發給賴昌星工作許可,加拿大政府一定涉足,一定有政治目的,法院裁決只是個藉口。在黨給劃定的視野中看問題,用黨給培養出的獨特眼光審視別國別事,自然會得出這些結論,自然要常常發出強烈不滿的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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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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