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月24日訊】(大紀元記者徐振皓編譯報導)澳洲擬擴大受保護的人群,只要這些人在他們自己的國家受到酷刑及死亡的威脅,都將受到難民法律的保護,即使他們不是定義上的「難民」。
在1951年的聯合國難民大會上,難民被定義為基於種族、政治傾向、信仰或民族原因受到迫害的人。在澳洲這意味著因其他原因受到迫害的人將被歸為延長居留。
移民部長埃文斯(Chris Evans)將考慮給這些人相應的補充保護,移民律師表示這將挽救很多生命。埃文斯說新法律將保證澳洲滿足人權保護的義務。據信,澳洲法律將提供這些受到補充保護的人們享有與難民相同的權利,以避免同一系統兩套執行標準。(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