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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案14名被告 已9人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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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6日訊】(據中廣新聞黃進恭報導)特偵組偵辦陳水扁相關弊案,共有十四名被告,隨著台北地院密集審理,目前已有九人認罪,包括陳致中夫妻及李界木等人,法界人士表示,這些人大都是洗錢認罪,但如果檢方無法證實錢是不法所得,洗錢罪就無法成立,因此李界木認罪極具關鍵,因他證實陳水扁家收的四億元,不是扁家所說的政治獻金而是賄款。

陳水扁相關弊案的被告成員十四人,背景角色琳瑯滿目,從政府高官到建築商人,再從兄嫂到兒子、媳婦,台北地院一月十九號開庭後這些人都當庭認罪,也都表示如果可以重新選擇,絕不會做出相同的事 。扁案第一波起訴的十四名被告中,已有過半認罪,包括陳致中、黃睿靚、吳景茂、陳俊英、郭銓慶、蔡銘杰、蔡銘哲、李界木等八人還有坦承偽造文書、偽證等部份認罪的陳鎮慧,這些人直接認罪對堅持不認罪的陳水扁、吳淑珍有著極大衝擊。

八名直接認罪的被告當中,其中陳致中、黃睿靚、吳景茂、陳俊英、蔡銘杰、郭銓慶等六人,甚至申請認罪協商,希望能免刑或減輕刑責。法界人士表示,各界將認罪焦點放在陳致中夫婦,但對陳水扁而言最具關鍵且殺傷力大的人其實是前竹科管理局長李界木,因龍潭購地弊案,李界木稱他有到官邸,接下來當然吳淑珍就拿到四億。不過這錢究竟是不法所得還是政治獻金,檢方仍要積極証實,唯有查出錢是不法所得,這些人認罪才算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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