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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豐斷橋
【大紀元2月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李淑華台北9日電)台監察院調查台中縣后豐大橋斷橋事件發現,行政院、交通部、經濟部水利署、台灣自來水公司未能切實辦理河川治理與橋樑保護,導致后豐大橋斷橋人亡慘劇,今天通過糾正案。
后豐大橋去年9月因辛樂克颱風侵襲而斷裂,造成人命死傷,監察院去年12月26日通過彈劾台經濟部水利署長陳伸賢,再於今年1月9日召開二次彈劾審查會,不過仍未通過對前交通部公路總局長陳晉源的彈劾案。
台監察院糾正案指出,行政院未積極協調、統籌辦理河川治理與橋樑保護,導致河川及橋樑管理機關各自為政、事倍功半,疏失明確。
糾正案文指出,交通部未訂定橋基保護工程設計規範,導致橋基保護工程毫無標準,釀成橋斷人亡的慘劇,違失情節重大。
針對經濟部水利署部分,糾正案文指出,水利署為河川中央管理機關,應以整治河川、穩定水流為職掌,但卻有權無責,有可議之處。
至於台灣自來水公司的責任部分,糾正案文指出,自來水公司施作送水管保護工程,有所不當,尤其在橋基上游拋放消波塊,不僅無助於橋基的保護,還造成亂流,增加洪水沖刷力道。
糾正案指出,河川治理及橋樑管理機關,都應該有充分的認知,本於法定職掌及專業立場,不料卻發生后豐大橋斷橋事件,造成人民生命財產損失,依法提出糾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