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勞委會發布釋函 產假給全薪不適用無薪假

人氣: 2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3月1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馮昭台北17日電)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今天發布解釋令定調,勞工即使因景氣不好同意暫時實施無薪休假,但如果遇到產假,仍應發給全薪,不適用無薪休假約定的工資。

勞委會解釋令指出,無薪休假是勞雇雙方為因應景氣因素,所訂的暫時性停止勞務提供的協議;即使勞工先前已同意實施無薪休假,但產假是雇主依法應停止勞工工作,因此,產假期間無所謂「無薪休假」,雇主應依照無薪休假前的原勞動契約約定給付工資。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