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攸關台中縣市升格 地制法排立院議程待表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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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2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29日電)賦予縣市合併升格法源的地制法修正草案,排入31日立法院院會議程,馬總統盼在4月中旬前完成修法,讓台中縣市合併升格;民進黨團雖不反對,但主張高雄縣市、台南縣市同步升格。

「地方制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已排入31日立法院會討論事項第六案,等待二、三讀。由於總統馬英九日前明確表示,希望在4月中旬通過修法,不然台中縣市合併升格會來不及,絕對不能拖到6月才通過,地制法修正草案是否順利三讀備受關注。

內政委員會初審通過的地制法條文中,朝野對於部分條文仍無共識,朝野協商也未果,包括:民進黨團主張涉及縣市間或縣市、直轄市合併升格的改制案,須根據「行政區劃法」規定辦理,政院版草案則是依地制法,改制計畫經行政院核定即可據以執行。

至於改制基準日,行政院版無論是縣市改制或與直轄市、縣市合併升格,都以當屆直轄市長任期屆滿之日為改制日,若行政院版修法通過,目前台中縣市長、議員、鄉鎮市民代表、鄉鎮市長、村里長任期,將配合延至民國99年12月24日。

民進黨版修法則分為兩部分,縣市若與直轄市合併升格,是以該屆直轄市長任期屆滿之日為改制日,這部分與行政院版相同;若縣市自行改制或與其他縣市合併改制,則以該縣市長任期屆滿日為改制日,換言之,台中縣市長任期維持到今年年底。

另外,行政院版主張,縣市改制或與其他直轄市合併,財政收支劃分調整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民進黨則主張,縣市改制或與直轄市合併,財政收支劃分法及其相關法規應於2個月內配合修正。

內政部已言明,地制法必須在4月15日前完成三讀,4月20日前公布施行,才不致產生擬參選人開始收受政治獻金的爭議或影響;府院黨5人小組日前也有共識,在4月中旬前三讀通過。

內政委員會召委吳育昇指出,地制法已經到了可以表決的階段,雖然說府院黨共識是4月中旬前通過,但如果拖到接近4月中旬的院會才處理,恐怕會有風險。

國民黨中央政策會執行長林益世則說,該案已排入討論事項,如果民進黨不反對即可二、三讀,如果民進黨反對才需要表決,但民進黨也要想想怎麼對台中縣市民眾交代。

民進黨團幹事長李俊毅指出,立法院長王金平日前主持朝野協商時,認為朝野仍有協商空間,傾向再協商一下,民進黨團的立場是不反對縣市升格法源,但高雄縣市、台南縣市都要同步升格,國民黨應該表態到底同不同意台南縣市與高雄縣市同步升格。

王金平先前接見台中市長胡志強與台中縣長黃仲生時表示,若能不用表決完成修法就最圓滿,他會盡力,但若不能圓滿,不得已要表決,那也只好表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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