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3月7日訊】溫哥華市議員3月5日晚一致投票通過一項城市附例(city bylaw)動議,允許城市居民在住宅後院養雞。
溫議會將此議題交由有關工作人員做進一步研究,同時起草一份城市附例修正案。市府工作人員將需要幾個月的時間研究後院養雞的隱患,例如,傳播禽流感的危險,發出噪音的投訴,及招致其它食肉動物等,之後才將市附例修正草案提交市議會進行表決。
溫哥華市民對此眾說紛紜。
有公眾向市議員指出,允許住宅後院養雞是一個壞主意。他表示,如果普通市民被允許在自家後院養雞,並認為那是讓他們的孩子有自己的復活節彩蛋的一個很好辦法,雞就會面臨現在貓和狗所處的境況 ,它們將被忽略、遺棄,或因飼主缺乏知識而無法得到好好照顧。
有些人覺得,養雞既能當寵物,培養孩子對小動物的感情,又能吃到放心雞蛋,還能用雞糞給花草當肥料,應該大力提倡;有些人卻覺得養雞不但擾民、污染環境,還有傳播禽流感的隱患,應該繼續禁絕。
目前溫哥華附例(bylaw)規定,至少擁有一英畝土地的屋主才能養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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