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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教師可組工會 校長團體:粗糙的立法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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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1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思宇台北16日電)行政院今天審查「工會法」及「勞資爭議處理法」,明定教師可以組織及加入產業工會及職業工會,校長團體晚間發布新聞稿表示,這是粗糙的立法提案。

教育部表示,未來教師可以自由參加產業工會和職業工會,但不是強迫性,並且明定教師不得罷工。

中華民國中小學校長協會晚間則發布新聞稿呼籲,立法院未來修法前應先公投,釐清教師角色後再修法,如果立法院執意修正工會法,同意教師籌組工會,校長團體強力要求應同時修訂教師法及相關法令,避免教師「福利、權利兩方通吃」、「趨利避責」,以保障學生就學品質、權益。

新聞稿中指出,「教師法」對老師已有高度權益保障,一旦修法明文規定教師可組職「產業工會」、「職業工會」,將嚴重侵害所有學生受教權,實際上也貶抑教師尊嚴與專業地位。

新聞稿中表示,行政院並未全面探究現行教師各項權利、義務來源;粗糙的立法提案,一旦魯莽通過,勢必引發學校教育現場不可收拾的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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