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官霸地 內蒙又曝「誹謗政府」判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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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20日訊】(大紀元綜合報導)自河南靈寶發生王帥發帖被跨省拘捕後,內蒙又發生一起類似案子,當事人吳保全亦因網上發帖揭批政府大規模違規徵地,遭警方跨省追捕,罪名同樣是「誹謗」。

據《南方都市報》報導,「誹謗政府罪」在河南靈寶發生王帥發帖被拘案,案件在媒體的關注下,河南省公安廳高調道歉,將其定為錯案,王帥已獲得國家賠償。

而在內蒙古又發生一起類似案子,同是網上發帖,同是揭批政府大規模違規征地,同樣遭警方跨省追捕,罪名同樣是「誹謗」。但由於沒有媒體的關注,當事人吳保全至今身陷囹圄,上訴後,甚至二審被從一年加刑為兩年。

*事件回顧


別墅裡的保安說,這45棟豪華別墅是給市裡領導蓋的。(網友照片)

失地農民的住房被強拆後的廢墟。(網友照片)

內蒙古當地政府在沒有獲得上級批准的情形下,違規興建經濟建設開發區,採取強徵農民土地的手段,也最終沒有兌現事先的承諾和協議補償。

吳保全,39歲,內蒙古人,後來全家遷往青島。2007年9月份,他與在內蒙的好友康樹林聊天中得知,康的農村老家被政府強行徵地,低價買進,高價賣出,村民們投訴無門。一千多被徵地農民四處「尋找說法」,四年中28人被「關禁閉」,多人被打傷。

吳保全建議,把這些情況發到網上,以引起有關部門重視。但康樹林沒有電腦,也不會上網,吳提出幫忙發帖。第二天,他發出帖子《領導:你要殺你的農民姐弟?》。

帖子公佈,市郊哈巴格希村和鄰近的寨子塔村,5萬多畝土地被強行徵收,當地政府以最低250元/畝的低價徵收,以最高82萬元/畝的高價拍賣。此舉令鄂爾多斯市2007財政收入達到200.8億元。

2007年和2008年,他兩度被內蒙古鄂爾多斯市警方跨省抓捕,從青島抓回內蒙,第一次被拘10天,理由是,「在互聯網上公然侮辱誹謗他人」,被處以行政拘留10天,康樹林也被抓,被拘10天。

吳保全在獲釋後,他到兩個村調查後,再次發帖。並聯繫律師,從村民處募集律師費20萬後,希望訴諸法律。

2008年4月27日,正在瀋陽辦事的吳保全被抓,理由是「捏造事實發佈帖子,侮辱、誹謗他人及政府」。

2008年8月20日,吳保全被提起公訴,法院判決稱他「辱罵誹謗他人及政府」,處一年有期徒刑。此後,吳不服而上訴,鄂爾多斯中院以事實不清為由裁定重審。在沒有新增犯罪事實的前提下,他的刑期卻從1年改判至2年。

在第二次被抓前,吳保全曾接受《網絡報》的記者採訪,在這篇《一塊別墅土地3280倍升值之旅》的報導中,當地官員承認,整個康巴什新區共徵地32平方公里,未經國務院批准,但「有內蒙古自治區的批准文件」;新區有約50畝商業金融用地,還有以建設商品房為名出售的45棟市級領導幹部別墅和佔地500畝的公務員小區。


農民耕種、放牧的土地被領導霸占、倒賣後,成為「領導別墅」、「公務員別墅」!(網友照片)

被用來防風固沙一米多高的防風沙林已被剷除。(網友照片)

*領導是憲法


當地政府大樓,圖為接送公務員下班回家的班車。(網友照片)

據悉,吳保全因為在互聯網上發帖披露內蒙古鄂爾多斯市的徵地問題「危害了社會發展秩序」,被鄂爾多斯市東勝區法院以誹謗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吳保全案件讓大家震驚的罪名是「誹謗政府罪」,此案若不能得到公正對待,以後任何人再踫到貪官汙吏,冤民有任何說法,法官都可依例判刑「誹謗政府罪」。

審查起訴此案的鄂爾多斯市東勝區檢察官如是說:「當時在會上,我們簽字是無罪,後來領導說,這是市裡的案子,我們管不了。」法院法官還說:「吳保全有罪證據很少,基本沒有。憑我的良心,憑法律原則,我都認為他無罪。」裁定此案的鄂爾多斯中級法院法官也說:「沒法說,肯定摻雜了政治因素,如果嚴格按照法律判決,結果不會變成現在這樣」;「很難說,不好說,說了會惹麻煩」。

吳保全最後被判了刑,理由是「嚴重危害了本地區作為全國先進市區的社會發展秩序」。

有網民說,憲法在鄂爾多斯根本就是一張廢紙。有網民,呼籲關注內蒙古「王帥」,也是保衛人民的言論底線。

中共國務院新聞辦稍早前才發佈《國家人權行動計劃》,不知這與歷次發表的人權白皮書等類似文件是否一樣,只是走個過場,外界正拭目以待。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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