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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防兒虐 台兒福籲村里長納通報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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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22日訊】(大紀元記者耿豫仙、蔡宜佳台北報導)被生父丟入滾燙煮麵鍋的黃湘惠小妹妹21日不治死亡,高雄鳯山再傳兒虐致死事件,引起各界震驚。民進黨立委陳節如、田秋堇、兒福基金會、婦援會22日召開聯合記者會,主張修改兒少法第34條,加附村里長、村里幹事法律上通報責任,扮演「管家婆」的角色,做保護兒童的安全成長的後盾。國民黨立委邱毅也準備提案,擴大刑法272條的適用範圍,把殺害直系尊親屬處以死刑和無期徒刑的規定,擴大為殺害尊親屬和卑親屬都適用。

兒福基金會王育敏說,今年至4月的兒虐5死1傷,比去年增多,顯示父母傷害兒童越來越重,通報體系和社區安全網出現漏洞,建議大廈管理員可結合村里長為主要通報人。

立委田秋堇認為,目前在身心障礙、老人福利法中,村里長及里幹事具有法律通報責任,但是在兒少法中欠缺此規範,未來希望透過修法,強化里長的責任,加強兒少法的通報系統,因為村里長往往是兒虐事件的第一道防線。

針對立委主張修法加入里長通報責任,北市大同區老社區國順里前里長施先生說,國順里有1,080戶,他都很了解,兒少法加附里長的通報法律責任,有助於特殊情況較易介入,不會有事後的枝節,如果再搭配社工處理會更好。

而新型都會大樓的天母天和里蔡里幹事說,天和里共2,700戶8,000多人,外國人也較多,以高樓大廈為主,要進入他們的世界很困難。願意做鄰長的人很少,因為有些居民冷漠的讓他們發不出去宣傳單,這也是實際的困難。

國民黨立委邱毅準備提案,修改刑法272條,把原先規定殺害直系尊親屬處以死刑跟無期徒刑的規定,擴大為殺害尊親屬和卑親屬都適用。

對此,國民黨立委吳敦義認為可以討論,賦予法律更多彈性,讓法官有更週延的判斷;不過吳敦義也提醒,光靠法律可能不夠,怎麼營造良好生活環境,要靠大家努力。

婦援會宣導「放過我們的孩子」的觀念

除了透過立法修正,使整個社會通報系統完善外,有民間團體主張加重事後的嚴懲無濟於事,應注重觀念的宣導。婦援會董事長廖英智指出,我們應該在社會上推動一個清楚的觀念「放過我們的孩子」。

他補充,在父母、同居人有爭執或經常性暴力時,不要把孩子當父母的財產,爭執的工具,傷害對方的武器;應該將孩子隔離出來,不要在暴力的現場成為無辜的受害者,讓孩子能安全成長。

同樣也是身心障礙兒童的家長,立委陳節如表示,家有發展遲緩、情緒障礙兒童,父母更應該加強教育知識,多了解自己的孩子,不是不乖,而是有障礙。在教導上宜控制自己的情緒。

在全台人民仍關注黃小妹妹事件時,兒福基金會王育敏趁此呼籲所有的家長,以此為誡,不要拿家中最弱小孩子當做宣洩情緒的出口。應主動尋求社會專業團體提供幫助。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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