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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經長:對公司具實質影響力 即認定為陸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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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2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何宏儒台北23日電)政府將開放陸資來台投資。針對外商含陸資持股比率問題,經濟部長尹啟銘今晚表示,除持股比率達 50%以上的規定外,只要陸資對公司營運具有實質影響力,即認定為陸資。

至於「實質影響力」標準為何?尹啟銘說,未來將訂定質化、量化標準,由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認定。

經濟部研擬的「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投資許可辦法」草案,正由行政院審查。對於外商含陸資持股比率認定問題,經濟部建議持股 50%以上為陸資,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認為此門檻太寬鬆,主張持股 30%以上即認定為陸資。

尹啟銘今晚表示,經濟部對於陸資持股比率的門檻並不那麼堅持,但希望協調出最適合未來執行時實際需求的情況。

尹啟銘強調,經濟部提報的草案內容,除規範持股比率達 50%之外,還規範「或具有實質影響力」,即認定為陸資。

他說,持股 50%的標準,是依據會計準則、公司法等規定,但有時持股未達 50%,也對企業經營具影響力,草案因此納入「或具有實質影響力」的規範,以保留認定時的彈性。

由於過去未曾開放陸資來台投資,尹啟銘說,未來恐怕會有各式各樣的狀況,必須保留彈性;開放陸資來台將循序漸進實施,等開放一陣子之後,再進行政策調整。

他說,草案目前正由政務委員朱雲鵬協調,等行政院審查完成後即可公布,但需有開放項目的配套才能實施,因此不排除把陸資來台投資辦法,與正面表列開放項目同時公布。

配合開放陸資來台投資政策,各部會正就人員及眷屬進出、保險、就學、就醫、金融需求等相關法規全面檢討修正。尹啟銘說,未來將就現行辦法進行修正,不會另訂新辦法。

至於製造業開放陸資來台投資的項目,尹啟銘說,初期約占行業分類的 3成左右。面板等列入登陸投資禁止類的項目,不會納入第一波開放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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