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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部樂見 警界︰執行面待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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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27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林俊宏、黃敦硯/台北報導〕法務部昨天對於兩岸簽訂共同打擊犯罪等協議,認為可望有效打擊兩岸間犯罪,共創雙贏局面。不過有警方人士認為,這份協議在共同打擊犯罪方面,都是現階段已在進行的工作,本次只不過將其檯面化、制度化,未來實際執行成果恐怕還「有待觀察」,假如中國心態不變,我方想要押回重大罪犯的可能性也會打折扣。

合作範圍 打擊兩岸都認為的犯罪行為

一位熟悉兩岸事務的警官分析,一直以來,兩岸合作打擊犯罪能否奏效,關鍵都在中國的態度,我方立場向來是盡量配合,可是中國不盡然,有時我方的請求傳到對岸便石沉大海,這次簽定互助協議,按理以後對岸縱使不同意我方請求,也得限時回覆,不至於音訊全無。

然而這份協議在「合作範圍」上,強調「雙方同意採取措施共同打擊雙方均認為涉嫌犯罪的行為」,也就是說,前提必須是兩岸都認為是犯罪的行為,依此,我方想押回的陳由豪、張安樂等人,中國會否依我方請求提供協助,只能持續觀察。警界指出,兩岸能否合作愉快,端視中國有無拿出誠意。

法務部則表示,未來該部將成為兩岸共同打擊犯罪的聯繫窗口,將儘快協調國內各機關與中國展開工作會談,制定合作架構與相關細則。法務部說,該部所屬檢察官為偵查主體,職掌偵查、起訴、實行公訴及執行業務,因此由他們擔任聯繫窗口,對外將基於對等尊嚴與中國官方對應,對內則與司法警察機關及法院積極聯繫與合作。

法務部指出,此次協議內容還有司法文書送達、雙方相互協助調查取證、雙方互相認可對方民事裁判及仲裁判斷、雙方及時通報被限制人身自由、非病死等狀況,提供家屬人道探視,可接返在對岸受刑事裁判確定的民眾,並依我方法律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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