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勞工陳勇強十年未簽勞動合同 余順兵工傷未獲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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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28日訊】據民生觀察工作室報導﹐陳勇強是是東莞隆盛鋼材廠的一名員工,隆盛鋼材廠是由福建一私人老闆開的一個小型企業,全廠有員工五、六十人。到2009年,陳勇強在這裡工作了已整整十年。十年期間,他基本上每天工作時間十二個小時,從早上八點一直要干到晚上八點。工作時間超過十二個小時後,廠方才算作加班時間。即使是這樣,陳勇強工資最高時只有每個月一千八百元。

陳勇強說,工作了十年,廠方都沒有與其簽訂正式勞動合同。近日,陳勇強實在覺得收入太低了,就向老闆提出來要求辭工。陳勇強說他為這個廠工作了十年,辭工時他向廠方提出要求對他進行一點補償。按勞動法的規定,員工辭工時,廠方應按其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

可是當陳勇強提出上述要求時,廠方一口拒絕,一分錢補償都不願意給。民生觀察提醒陳勇強,他除了有權利獲得上述補償外,對於廠方十年未與其簽訂勞動合同,他可以要求廠方為其支付雙倍工資。現在,陳勇強就他與隆盛鋼材廠的糾紛向東莞市長安鎮沙頭勞動服務站提起了仲裁,仲裁開庭日期為今年六月份。

余順兵是東莞意華電子廠的一名員工,到二00九年,他在這個廠已干了二年時間。二00九年初,余順兵被調到意華電子廠的分廠上班。

到分廠剛剛一個月的時間,即2009年2月20日,余順兵發生了工傷事故,這一天他上班時被壓床壓斷了一個手指頭。後經鑑定,余順兵被鑑定為十級傷殘。

工傷事故發生後,雖然廠方為其支付了醫院費,但當余順兵向廠方提出工傷賠償時,竟然被告之工廠沒有為他們交納工傷保險,工廠說為工人交納了其它保險。當余順兵詢問是什麼保險時,廠方一直未能說清楚。

到意華電子廠分廠的二月份,余順兵只領到了六百四十元的工資,連保底工資標準都沒有領到。余順兵說他不想在這裡幹了,提出辭退工。當余順兵向廠方提出辭工補償和工傷補償時,廠方卻說余順兵在這個廠只幹了一個月,此前在意華電子總廠的工齡不被計算。對於工傷補償金,廠方則讓余順兵繼續等等保險公司的結果,而余順兵顯然沒信心。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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