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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大背信案 馬志玲夫婦求處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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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4日訊】(大紀元記者李怡君綜合報導)元大京華證券購買元大投信股權,疑似涉嫌非常規交易,台北地檢署偵查終結,元大集團總裁馬志玲、杜麗莊夫婦被依違反證交法和不實交易紀錄罪名,具體求刑10年。檢方指出,馬志玲夫婦等人涉嫌獲取約新台幣6億元的不法所得,共造成元京證新台幣6.7億元損失。至於其餘被告包括元大證金董事長張立秋等4名高層也被求處8年有期徒刑。

起訴書指出,民國93年間聯合投信事件,引發債券型基金贖回風暴,使元大投信投資連結美元利率的結構債面臨鉅額跌價風險,到94年止尚有上百億元投資其中,但身為元大投信大股東的元大馬家,卻主導元大京華證券購買元大投信股票,以債留股東方式規避損失,並從中套利約6.7億元,疑以非常規交易減輕自身損失,將損失倒給元大證券。(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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