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清潔工撿到金飾未報 面臨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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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11日報導】(中央社台北11日電)月入人民幣1千元(約新台幣5千元)的深圳機場清潔工,在垃圾桶旁「撿」到一箱價值超過300萬元的黃金首飾。因為未交出報警,面臨盜竊起訴,最高刑罰是無期徒刑。

「廣州日報」報導,梁麗,女,40歲,是河南開封人,負責深圳機場候機樓B樓出發大廳的清潔衛生。

去年12月9日上午8時20分左右,梁麗在機場候機大廳裡打掃衛生,在垃圾箱旁行李車上撿到一個小紙箱。

當天上午9時40分左右,梁麗和其他清潔工聚集在3樓一起吃早餐,梁麗告訴大家她撿到一個紙箱,她以為裡面是電瓶。另一名馬姓清潔工說,如是電瓶就送給他用於電魚。

馬姓和曹姓清潔工到樓下洗手間打開紙箱,發現裡面竟然是一包包的黃金首飾。兩人取出兩包首飾一人分一半後就離去。

曹姓清潔工看到梁麗,告訴她撿到的紙箱內裝的可能是黃金首飾。梁麗不相信,拿一件首飾讓同事韓英拿到大廳內的黃金首飾店詢問,首飾店證實是黃金首飾。

梁麗說她以為韓英跟自己開玩笑,覺得這麼貴重的東西不可能沒人要,頂多是從路邊小攤買的假首飾,於是把小紙箱帶回自己家中。

但是當天上午9時許,機場派出所已接到一位叫王騰業的男子報案,說自己是東莞市金龍珠寶公司員工,因為貴重物品不能托運,他去找值班主任咨詢時,把裝有14公斤黃金首飾的紙箱放在行李車上,10分鐘後他返回原處,紙箱已不見。

當天晚上,機場派出所警察分別在梁麗、曹姓、馬姓清潔工等處找回這批黃金。

警方以涉嫌盜竊罪將梁麗起訴,由於數額巨大,可能面臨無期徒刑最高刑罰。檢方認為不妥,現此案已發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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