釜山號船公司可能面臨鉅額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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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20日訊】聯邦法院法官衣斯頓(Susan Illston)19日表示,2007年的中遠釜山號舊金山灣漏油事件,船隻所屬管理公司Fleet Management Ltd.企圖對被起訴的違反聯邦淨水法與殺害候鳥等二項刑事罪名進行認罪,以規避可能面對的數百萬美元罰款,對船公司的這項考量,她考慮拒絕接受該公司的認罪協議。
  
衣斯頓於19日做出臨時判決,表示管理公司Fleet Management Ltd.如果同意對被控的兩項聯邦輕罪認罪,則該公司需依據修改過的起訴內容進行認罪。根據修改過的起訴內容,管理公司將可能面對高達四千萬美元的罰款。
  
檢察官於五月份取得的大陪審團起訴內容,特別指明因污染所造成的損害金額,至少已達二千萬美元。根據聯邦淨水法,罰款金額可達損失金額的兩倍,不過實際罰款金額,最後將由法官做出裁決。
  
Fleet Management的律師格林伯格(Marc Greenberg)表示,該公司將會在十天內決定是否向聯邦第九巡迴法庭提出緊急上訴,此外,對於檢察官到最後一刻才提出新的起訴內容,該公司也認為此舉有欠公平。
  
據估計,清理漏油所造成污染的全部費用超過七千萬美元。檢察官於新的起訴書中指出,由於管理公司已同意向漁民、商家及相關政府部門單位支付二千一百萬美元的賠償金額,因此才會在新的起訴書中特別指明損害金額達二千萬美元。但即使管理公司對兩項輕罪進行認罪,未來仍需面對其他六項重罪指控,包括在事件發生後偽造文書、妨礙司法、及不實陳述等。
  
2007年11月7日,六萬五千噸的中遠輪船公司貨輪釜山號在濃霧中航行時,不慎撞及海灣大橋橋墩護欄,導致船殼破裂,五萬四千加侖燃油滲入舊金山灣,數千隻鳥類因而中毒死亡,當地漁業蒙受極大損失。儘管政府單位努力搶救,但最終僅撈起二萬加侖的燃油。◇(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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