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年艱辛上訪無望 選擇網絡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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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28日訊】(希望之聲記者李易、非慧紅報導)6月24日希望之聲記者採訪了吉林省遼源市訪民夏元豐。夏元豐因為將十一年上訪經過在網絡曝光,目前受到遼源市東吉公安分局、司法部門等多方騷擾。十一年來他慘遭政府三次共三十五天拘留、兩次各一年勞動教養。上訪沒有生活來源,兒子考上大學後也因為無錢不得不放棄繼續深造。但他仍堅持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表示冤屈得不到申訴,就不放棄上訪。(錄音)

採訪前,東吉公安分局及其他部門5人剛剛到他家告訴他,不要把事情捅到美國去。「遼源市公安局東吉公安分局,都著便裝,我們社區管司法的一個,兩個人著裝了,一共五個人。他們威脅我,說我上網,我說上不上網是我的權利。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賦予我的權利。他們說走正常渠道。我說什麼正常渠道啊?吉林省公安廳、進京到公安部,我在道上你們就抓我,我怎麼沒走正常渠道。你還讓我走什麼正常渠道啊!我說你們別再來騷擾我,要來讓政法委書記任劍波來,我這次教養就是他給我送進去的,你們來也解決不了問題。」

1998 年肇事者徐紹起駕駛兩輪摩托車將正常行走的夏元豐二姐夏連群撞飛致傷後故意拖延長達四十多分鐘不及時搶救,造成交通肇事故意殺人案件。遼源市公安機關卻放跑了犯罪嫌疑人後,「認定」肇事者負此事故的「次要責任」。肇事者的小姨子,一個普通農民婦女當著事故調解科科長王爾敏的面對我說:「不就撞死個人嗎,有什麼了不起!」夏元豐從而開始了他漫長的上訪路。2005 年正月十五公安部來了一位領導,據說是公安部信訪主任。在遼源市公安局由市公安局局長坐陪,也就是主管公檢法的現任遼源市政法委書記任劍波。當時,肇事者經過兩次的責任變更後,已負主要責任,還說要賠償14.5萬元,如肇事者無力賠償,公安機關先行墊付。隨後,公安局局長先是說一筆一筆算,可真去算時,他們又以只能按法院的三萬元(枉法)判決賠付,致使事情沒有談成。

目前沒有別的選擇的夏元豐繼續在網絡揭露此事。他說:「我上過中紀委的網,以前有個論壇,現在這個論壇取消了。就是上了中紀委的網以後,他們變更了責任人,給了書面答覆。但那已經是好多年以後了,給的答覆啥用也沒有,後來就這麼拖著我,一步一步的拖。只是拖著我。我想七一快到了,他們可能是怕我上訪。他這麼騷擾我也不是個事,簡直一點人權都沒有,希望你們能幫我繼續揭露曝光。」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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