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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保險業同一人交易擬鬆綁 不動產投資動能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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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3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管中維台北30日電)行政院金管會研擬修正法規,放寬保險業對同一人同一關係人交易限額規定,業者投資不動產限額計算點擬改為可運用資金,若通過實施,保險業投資不動產動能可望增加。

金管會研擬修正「保險業對同一人同一關係人或同一關係企業之放款及其他交易管理辦法」,保險業投資不動產限額規定擬放寬。

金管會表示,根據現行規定,保險業對同一人、同一關係人或同一關係企業為放款以外其他交易(包括不動產)時,除交易對象為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公營事業外,其單一交易金額不得超過各該保險業業主權益35%,交易總餘額不得超過各該保險業業主權益70%。

金管會指出,這次修正方向研擬以RBC(資本風險適足率)為可能開放的主要指標之一,並參考保險公司淨值,不動產投資計算基礎點擬由現行的淨值改為可運用資金,但上限比率還須再研議,目前尚未定案。

金管會表示,這次修正法規研擬以RBC為開放指標,RBC 200%是清償能力的指標計算,RBC 200%以上代表資本適足率足夠,不動產投資必須維持一定資本適足與清償能力的穩定,因此對於RBC 200%以下的保險業者如何開放,必須再研議討論。

金管會指出,這項法規修正內部研議若來得及,希望送7月2日委員會議討論,委員會議通過後,後續還須經法規預告程序,才能確定實施時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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