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淑珍控告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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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18日訊】控告人李淑珍,女,1962年12月14日出生,漢族,住河北省石家莊市長安區中山東路435號付1號33棟3單元403號,無職業,身份證號:(略),聯繫電話:(略)。

被控告單位:河北省石家莊市衛生局局長。法定代表人聞宏海,系該局局長。
被控告單位:河北省石家莊市結核病防治所。法定代表人劉福全,系該所所長。
被控告單位:河北省石家莊市第五院。法定代表人:劉恆軍,系該院院長。
劉福全,原石家莊市結核病防治所所長,現任市五院副院長。
被控告責任人員:(一)何麗新,女,系河北省石家莊市結核病防治所醫生。(二)齊文濤,男,系河北省廠家莊市結核病防治所醫生。

我在2003年,因咳嗽到石家莊市結核病防治所檢查,何麗新醫生讓我先拍胸片,又測血沉,結果出來後,有各項檢查指標正常情況下,何醫生看過胸片,就給我開藥方,服藥有,利福噴丁、鹽酸乙胺丁醇片、力克肺疾片三種藥,服藥後我咳嗽更加嚴重,而且引起了喘,上下樓都非常困難,我發現讓我超大計量服藥後找到醫院,由張振華主任和曹金鳳大夫為我做了各項檢查後,一直輸氧、輸液10天、輸的是利複星和阿奇,吃的藥是舒氟美、沐舒坦、甘草片,在這期間,院方請來二院專家王保發會診,專家告訴我,你得的是慢性支氣管炎,後有院方知情人事告知,我才知道,X光儀器報廢,我十分震驚,醫院拿我做試驗,院方在醫療器械完全報廢的情況下,仍用它賺錢,坑害患者,由於院方受金錢利益的駁倒和廠家回扣誘惑,喪失了白衣天使神聖的職責,我沒有結核病,醫生讓我超大量服用沒有經過臨床試驗,沒得到醫學上的認可的藥,抗害百姓多人,又沒有人告知讓我停藥,又沒有給我採取逾量處理,沒有進行膽汁引流以切斷藥服在肝腸循環。

2004年身體一天不如一天,雙腿無力,行動緩慢,2005年病情加重住院,從市三院轉入省四院,經檢查,B超、CT、胃鏡、腸鏡後由婦科、外科、施全麻手術,剖腹探查,因腸嚴重粘連,多器官浸潤,無法止血,無法實施大功除術,只切除雙卵管、大網膜、腸系膜腫物活栓術,積液清理後縫合,置引流袋、胸腹、盆腔手術刀口達25公分,手述後20天才拆線,引流袋40天後才取出插管,因大量服用假藥在體內侵蝕,造成我身體多器官損害,損壞了我的免疫功能,經病理報告將我診斷為「非霍奇金淋巴瘤」手述後由婦科轉入血液科,長達1年半的化療,頭髮全部掉光、嘔吐、吃不下飯,身體整個變形,本人受的罪,常人無法想像。

2007年3月找到醫院院領導讓我回家寫材料,交材料時,人去樓空醫院已被市五院兼并,我多次找院領導解決,院長張新園非但不解決此事,還動手打我,并指使其辦公室工作人員打我,還叫喊「拖死她」劉恆軍院長指著我說:「別想從五院拿起一分錢,找100次也沒用」。我曾多次找市衛生局領導,他們同樣不但不同情,反而地我被他們一個下屬部門醫院害得患癌症絕症的病人,進行百般刁難、毆打、辱罵等摧殘手段,不僅摧殘我的精神、人格受到極大的侮辱,我的身體受到嚴重傷害,我現在急需要治療,全身化療和放療,讓嚴重損害我們百姓身體健康,讓這些草菅人命、喪失醫德的白衣殺手,賠我損失,還我健康人生,請領導認真核實,公正執法,為我們老百姓伸張正義。

我本人現在生活不能自理,手腳常抽搐需要人照顧,我請求領導讓市五院賠償我的一切費用,前期手術、化療、醫藥費等,後期繼續治療的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交通費、被撫養人生活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拿我身體做試驗的費用。總共380萬元。

有這樣傷天害理的事情發生,真是天地不容,老天啊快睜開眼吧,讓違規、違紀、違法、違逆良心,重利輕責的白衣惡魔受到應有的重罰。我請求領導關注一名被市五院假藥害得身患癌症的受害者期盼儘快得到解決。

控告人:李淑珍
2009年7月15日@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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