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律師質疑昆明「小學生賣淫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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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9日訊】今年三月發生在昆明的一起「女生賣淫案」,由於涉及「小學生」及當事人「認罪」又「翻案」而備受關注。7日下午,昆明警方再次稱該案件在調查取證過程中不存在威脅與誘供。早前﹐10名律師學者就三次新聞通報的諸多疑點,已向昆明市公安局、市檢察院快遞律師質疑函,提十二大意見和質疑,期待昆明市公安局、檢察院通過合適的方式予以回應。

函件聯系人、北京律師李方平表示,昆明有關部門就此事共發佈三次新聞通報,但前後結論反差太大,且消息源混亂,無法令人信服。

此前曾在「昆明女生『賣淫』案」中公開「認罪」的劉仕華(化名)、張安芬(化名),近日否認容留女兒陳艷(化名)賣淫,陳艷也否認自己賣淫,系遭「脅迫、引誘」不得已而作出「認罪」。同時部分網友也質疑「處女證明作假」、「當事嫖客的身份」等問題。

昆明市公安局五華分局副局長陶毅敏也承認,存在方法簡單、行為粗暴的情況,有關部門已對相關責任人依法、依規進行處理。

當局稱,還在幫助兩名小學生重返校園及陳艷工作安置問題。

據當地媒體此前報導稱,昆明博華小學六年級的學生劉芳芳(化名)、劉莉莉(化名)姐妹倆,於三月十六日,被警方以涉嫌賣淫為由抓捕,同時被抓的還有其母張安芬和其同居者劉仕華。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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