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媒:賴昌星前妻回國旨在換其弟出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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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12日訊】(大紀元綜合報導)潛逃加拿大的中國廈門遠華集團走私案涉嫌主犯賴昌星的前妻曾明娜,日前自願放棄在加拿大的難民資格申請返回中國大陸,據加拿大媒體報導,此次曾明娜回國,系與中共達成協商,以自己回國換取在內地服刑的弟弟出獄。

曾明娜是今年5月3日返回福建的,此消息在加拿大移民部長證實之後,也得到中共外交部的證實。曾明娜的老家位於福建省晉江市青陽鎮。

《國際先驅導報》引述加拿大媒體報導指出,加移民部長肯尼稱,此次曾明娜回國,系「與中國政府協商,以自己回國換取其弟弟出獄」。據《第一財經日報》報導,曾家因遠華案入獄的大兒子曾明育於8月4日已返回晉江老家,而在兩三年前被判10年徒刑的小兒子曾明鐵也減刑回家了。

曾擁有香港身份的曾明娜1999年遠華案發後,與夫賴昌星一同出逃加拿大。時隔10年後「突然」回國多少讓媒體感到意外,其回國前後經過也就更顯神秘。

曾明娜返國的消息傳出之後,中國大陸的國內媒體曾在第一時間趕赴當地尋找曾本人。不過,《第一財經日報》的記者並未在她以前的居所見到曾明娜本人,據曾家人介紹,曾明娜剛回國後的確回老家住過幾天,後來就回廈門居住了。

公開資料顯示,賴昌星與曾明娜婚後育有兩男一女。長子賴俊健,次女賴真真,幼子賴明明,均已完成大學學業,此次和曾明娜返回中國大陸的是賴真真。

1999年8月,在入境處某官員協助下,曾明娜隨同賴昌星從香港逃亡加拿大,隨後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被取消。2000年11月,加拿大移民部門以非法移民罪拘捕二人,2004年5月底,曾明娜申請與賴昌星離婚,當時法官判決曾明娜獲得所住房屋的產權。此外,即使賴昌星被遣返,曾明娜及其3名子女也不會被同時遣返。

賴昌星與曾明娜在2005年離婚。據報導,雖然離婚,但賴昌星和前妻聯繫仍很密切,據賴證實,他們經常吃飯,也討論孩子的前途問題。也正是這種藕斷絲連的關係,導致輿論普遍認為對曾明娜回國一事,賴昌星不可能不知情,甚至有觀點認為,不排除賴昌星利用前妻這一步「投石問路」的可能。

51歲的賴昌星是中國通緝的遠華走私案主犯。以他為主嫌的犯罪集團約從1994、1995年起在廈門走私,前後至少5年,涉案金額達人民幣800億元,逃漏稅款300億元,走私物品包括成品油、植物油、汽車、香菸、化工產品等。涉及該案高官包括公安部副部長李紀周、解放軍總參情報二部部長姬勝德,以及福建大批黨政要員,轟動一時。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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