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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貧富差距擴大 08年家庭所得差距6.0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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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2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何旭如台北20日電)貧富差距再擴大,台灣行政院主計處今天公布97年度家庭收支調查結果,去年國內最高及最低所得組的家庭可支配所得差距,由2007年的5.98倍,去年擴大至6.05倍。

若扣除政府社會福利補貼及稅捐等政府移轉收支,台灣貧富差距更大,最高及最低所得組差距高達7.73倍,創調查以來新高。

主計處今天公布最新「97年家庭收支調查」結果,調查家庭的可支配所得差距倍數、平均每戶收支、家庭消費支出結構、自有住宅率等,並將全台家庭依可支配所得高低分五等分,最高20%即屬最富裕家庭族群,最低20%為最貧窮家庭族群。

根據調查,去年台灣最富裕家庭群組年所得,平均每戶183.5萬元,為最貧窮家庭30.4萬元的6.05倍。2007年這差距縮至5.98倍,2001年(民國90年)曾創下6.39 倍紀錄。

若扣除政府社會福利、中低收入、老人津貼、老農津貼、稅捐等政府移轉收支後,國內貧富差距更大,去年政府移轉補貼等收支前,最高所得組每戶所得189.9萬元,為最低所得組24.5萬元的7.73倍,比2001年的7.67倍還高,創下史上最高紀錄。

貧富差距擴大,主計處表示,全球化、就業市場產生結構性變化、小家庭越來越多等影響下,使以「戶」衡量的家庭所得差距擴大,至於這次金融海嘯是否產生所得重新分配效果,例如上半年無薪假衝擊高所得的電子業族群,仍須進一步調查。

主計處表示,去年各級政府發放的社福津貼、補助、救助,及稅捐、規費等政府移轉收支,縮小所得差距1.69倍,大於96年的1.54倍,提升所得重分配效果。

主計處表示,去年全體家庭所得總額8.68兆元,較96年微增0.8%,平均每戶家庭可支配所得91.4萬元,減少1.1%,為自2001年當年因網路泡沫化下降以來,首度不增反減。

若以中位數衡量,去年每戶可支配家庭所得為79.6萬元,較前1年減少0.5%。

此外,主計處表示,隨家庭結構改變,例如年輕人外出就業另組家庭,每戶人數持續減少,若剔除戶量變化因素,去年「每人」可支配所得27.3萬元,也較前1年略減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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