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障童司法敗訴 團體考慮上訴

【大紀元8月25日訊】(大紀元綜合報導)香港政府今年把智障學童的離校年齡上限由20歲降低至18歲,智障學童為爭取18歲後繼續上學,向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但昨日被裁定敗訴。關注特殊教育權益家長大聯盟估計,下月開學時會有約100名學生不能繼續升學,他們研究判詞後會決定是否上訴。

患唐氏綜合症及輕度智障的18歲智障男生唐偉庭,由母親代表,就教育局將智障學童的年齡上限定為18歲的政策,違反《殘疾歧視條例》,申請司法覆核。他認為,去年全港的3,571名殘障學童中,智障學童便佔其中七成,教育局卻忽略他們的需要。司法覆核昨日遭高等法院駁回。

唐偉庭母親、他就讀的佛教普光學校校長,以及一群聲援的智障學生及家長,都對判決感到失望及難過。唐偉庭的母親蔡慧珠對敗訴感到晴天霹靂,形容昨日是教育界黑暗的一日,但裁決並不是結束,而只是爭取智障學生合理權益的開始,他們不會放棄,會繼續爭取為智障學生在新學制下的學習機會,兒子就讀學校的辦學團體會考慮上訴,或以其它個案提出司法覆核。

校方希望教育局放寬限制

唐偉庭的校長表示,學校在新學年會有7名年滿18歲的智障學生,學校不會放棄爭取讓學生讀書的權利,會盡量籌措不同資源,安排他們如常上學,同時希望教育局作出回應,放寬限制。

關注特殊教育權益家長大聯盟,對於司法覆核敗訴感到失望,批評當局不應以年齡限制智障學童的學習機會。大聯盟代表、前立法會議員張超雄指出,新學年會有約100名年滿18歲的智障學生,不能繼續上學,他們要與律師商討,研究後才決定是否上訴。他說,智障學生其實更應該受保護,及有多些接受教育的機會。

張超雄又表示,他的智障女兒要與另外兩人爭奪剩餘的學額,他計劃讓女兒以舊生身份參加校內活動,但面對校車及保險等問題,亦擔心教育局不批准。

法官在書面判詞中指出,要求智障學童18歲離校的安排不涉及歧視,只是家長對年齡限制的誤解,部份18歲智障學生被要求離校,是因為已享用政府提供的12年免費教育。法官又指,主流學校的中五學生若要重讀,也要視乎學生成績和學額空缺,並非可自動重讀。

教育局則表示,希望各界正面詮釋裁決,局方會繼續協助特殊學校,為學生作出妥善安排。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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