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出入境邊檢站何時歸還我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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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9日訊】今天是申奧一週年,也是我強拆房子三週年。本人周雪珍,現住在上海市寶山區淞南十村30號403室

1998年租借上海市,寶山區通南路91弄6號166.5平方場地,經營不銹鋼加工製作,艱苦創業,依法納稅。該地塊屬上海出入境邊防檢站.,2000年在邊防檢查站領導許可批准下,蓋建一棟二層小樓約350平方左右,作為一家三代五口懶意生存唯一居住房,2005年該地塊被上海出入境邊防檢查站作為民警住宅用地進行商業開發。公安部批復,要求按國家有關政策辦理開發手續。2006年8月8日邊防總局採用非法暴力手段在無任何手續相關文件下遭暴力強遷,現將我情況陳述如下。望各位領導在百忙之中關心下!終日以淚洗面無家可歸殘疾人遭遇。

一、93年5月由交通事故我推一輛綁著地毯的女式自行車在轉彎的時被卡車撞到,右手及兩下肢被車輪碾壓至傷,造成殘疾,但在事故認定為寶山公安局交警隊不顧鐵的事實認定我全責,我不服故改為主責。卡車司機為次責。經有關部門鑑定為7級傷殘,故不服依法上訪。

2004年,上海出入境邊檢站將該地塊,全部租給上海蓋玉貿易有限公司,04年9月我租上海龍冶建築材料公司(蓋玉公司前身)。重新簽定租任協議,租任期限為2009年9月30日。在邊防站獲准此地塊開發房產後,2005年11月於蓋玉貿易公司簽定了退租搬遷安置及補償。但在整個過程中從未對我合法住房進行任何安置,門面及財產損失評估及合理賠償,根據上海市動遷法則明確規定,它處無房理應對我進行住房安置。樓房建築物居私有財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物權法,私有財產不容侵犯(害)原則。嚴重侵害了我的合法權益。由於非法暴力強遷使我原本安定的生活頃刻間遭到毀滅,身心遭到摧殘,為了維護自身利益不受傷害訴訟法院,堅信法律會為我主持公道,但結果使我失望。由於司法未獨立,行政不受監督,一小部份腐敗分子在利益的驅動下,為所欲為,邊檢站領導張寶明公開講,你周雪珍不管你告到那裏去,我們上面有人。高於法律其結果不言自明,被逼無奈依法走上維權上防路,卻遭到打擊報復。

06年,9月27日,在市信防辦正常上訪卻被錯誤認定擾亂公共秩序被拘留五日,通過維權2007年9月,在政府公安等部門協調下,本著以人為本的原則,先解決強遷部份財產,經濟困難以救助形式補助52萬人民幣,以解決燃眉之急,並非一籃子解決所有上訪事宜。以動遷周圍基地房價已達每平方人民幣一萬多元,被強遷的350平方樓房市價多少!區區52萬能解決什麼問題,現租房,停業及財產損失餘額之今未落實,09年5月1日本人懷著對黨的熱愛信任,去北京天安門廣場觀看五星紅旗。被帶回上海被處拘留五天。更為惡劣的是在所謂敏感時將我非法送入「黑牢獄」進行所謂的「學習班」受到非人折磨,以家人的安全來恐嚇我,多次威脅我送我去勞動教養。中央到地方都在創建和諧社會,難道這就是和諧嗎。

中央胡鏡濤總書記提出堅決糾正侵害群眾利益的問題!

望有關部門按照中央的精神和是政府的要求儘快解決我的合情合理合法所求還百姓一個公道!

地址:上海市寶山區淞南十村 30號 403室
郵編:200439
電話:15921781034

上 訪 冤 民 周 雪 珍
2009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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