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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政院通過節約措施 撤回3項預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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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17日訊】 (大紀元記者柯玉立台灣台北採訪報導)台行政院會17日通過「中央政府98年度預算執行節約措施」,同時通過撤回已送立法院審議之「9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暨附送的99年度施政計畫、「99年度中央政府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預算案」及「98至101年度中央政府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預算案」,在不影響災後重建、振興經濟及防疫措施下,回應民意對政府節約經費、減少不必要支出的要求。

台新聞局長蘇俊賓於行政院會後記者會表示,今年受整體經濟環境影響,歲入大幅短收,且部分經費因莫拉克颱風救災移緩濟急,為讓政府決算收支平衡,回應民意要求政府減少不必要支出,在不影響災後重建、振興經濟與H1N1新型流感防疫的前提下,頒訂節約措施,請各機關辦理;同時考量尊重立法院,撤回前述3項預算案,將由各單位重新檢視後,預計24日再送行政院院會討論通過後,在很快時間內送到立院審議。

依節約措施,一般節約事項,加班、出差嚴格控管,水電、油料本緊縮及節能原則;文件印刷不得豪華精美;非必要的禮品採購、聯誼餐敘、訓練、考察、研討會及各項活動停辦;逾汰換年限的堪用設備繼續使用。

公務機關部分,業務費(不含委辦費)、獎補助費等經常支出,除法律義務應支出者外,9到12月的分配預算數應控留10%;第一及第二預備金非絕對必要不得申請動支,已撥的預備金及統籌科目經費,若有節餘,應辦理收回。

營業基金及作業基金部分,和特別收入基金、資本計畫基金及債務基金部分,各基金採開源節流措施,積極創造收入及抑減成本費用,已達成或超過年度預算盈(賸)餘及繳庫目標為原則;除法律義務支出、經核定之計畫、已發生債務關係或契約責任、及已簽准預定辦理外,98年度法定預算數扣除至8月底已支用之餘額(含應付未付),凍結10%。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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