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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政府作保、保證收買 官方被迫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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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23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曾鴻儒、林毅璋、陳永吉、王珮華、李文儀/台北報導〕監委葉耀鵬昨表示,他從交通部取得的密件顯示,高鐵五大原始股東承包高鐵各項工程購案的金額超過二千億元,和高鐵提供的資料不同。一名自始即參與高鐵計畫的資深官員則說,高鐵問題演變至此,最重要的關鍵在於當初政府與高鐵公司簽下的合約中,有「保證收買」與「政府作保」兩大不平等條款。

葉耀鵬指出,先前監察院通過的糾正案中,高鐵所提供的資料顯示五大原始股東承包高鐵各項工程購案的金額共八百多億,他取得的密件金額卻達二千多億,其中若有不實,監委一定會究責。

交通部受訪時表示,若將股東與其他廠商聯合承攬的工程一併計算,五大原始股東所承包工程總金額共一千多億元,由五大原始股東直接承包的工程,則只有四百多億元,在高鐵總工程款四千多億中,不到一成。東元與大陸工程都跳出來澄清,指監委取得數據有問題。

*當時交通部長林豐正*

交部官員直言,高鐵的問題不在股東包了多少工程,而是當台灣高鐵公司得標後,當年政府在與台高簽訂興建營運合約及後來協助台高與銀行團簽訂三方融資合約時,接受了融資由「政府作保」,以及若無法經營時則由政府「保證收買」兩大條款。當時的行政院長是現今副總統蕭萬長、交通部長是林豐正。

官員直言,兩大條款根本是「不平等條約」,也成為政府兩大緊箍咒,特別是保證收買條款,導致日後不管是民進黨或國民黨政府,都因考量財力負擔,最後總是只能選擇「救」高鐵,而無法「收回」高鐵。

現任國民黨副主席林豐正透過幕僚指出,高鐵今天出現的問題,有兩大部分須究責,一是原始的投資人沒有按照既有的規定出錢,反而拚命找政府出資,甚至到外面釋股,釋出特別股;第二則是民進黨執政濫權,超額融資,當年契約政府總融資僅需兩千八百多億元,現在融資卻搞了三千多億元。

交通部官員與台灣高鐵公司昨日均指出,政府、高鐵公司、銀行團在八十七年(林豐正任內 )簽訂的三方合約,授信金額就是三千二百三十三億元,含三千零八十三億元融資與一百五十億保證金,金額至今從未變動過。

此外,按照三方合約,銀行團撥款前,高鐵自有資金必須達到銀行團撥款額度的七分之三,到民進黨執政時期,三方合約內容並未改變,但為了讓高鐵資金符合撥款水位,以維持高鐵建設,民進黨政府確實曾協助高鐵籌措資金,甚至由航發會等官股投資高鐵建設,但金額不到百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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