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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0元手機 誘弱智女綁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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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7日訊】〔自由時報記者劉力仁/台北報導〕最近很多人都接到通訊行「贈送免費手機」的行銷電話,有些人禁不起誘惑,拿到手機之後,才知道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要綁約兩年、要月租,一點都不好康,衍生不少消費糾紛。

住在高雄的小芬(化名 )日前接到一通手機促銷電話,業務員說台灣大哥大正進行促銷,可以免費贈送一款市價三至四千元的手機使用。

本身弱智、沒有工作能力、領有身心障礙手冊的小芬,聽到這麼好康的事情,連聲說好,幾天後收到手機,也緊接著開啟一連串的惡夢。

業務員不斷打電話叫小芬到通訊行辦理「雙證件」認證,每個月還要繳交四百零一元月租費,小芬根本無力繳交,才知道原來「沒有那麼好康」,最後由她的妹妹小華買單。

小華不滿表示,她的姊姊是弱智,判斷力不足,連填寫個人資料、帳單地址的能力都沒有,業者「用免費手機當誘餌」,很差勁。

台哥大﹕下游不當促銷 會加以約束

台灣大哥大表示,這是下游通訊行不當行為,會加以約束;記者循線找到通訊行,通訊行張姓主管表示,當初都清楚告知當事人費率、綁約方式,並無隱匿資訊。

對這類電話行銷行為,網路上也出現不少批評聲浪,有的網友認為這是詐騙集團,擔心個資外流,也有網友抱怨,拒絕十次以上,還不斷接到行銷電話,已構成騷擾。

網友stanley說,通訊行業務說「有一組免費的手機加門號要贈送給你」,他說不需要,對方口氣很差回問:「為什麼不要?」他聽了一肚子火。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 )營運管理處簡任技正梁溫馨表示,這類促銷門號手法,業者一定要完整說明綁約及費率方案,若沒有清楚告知,違反資訊公開原則,交易無效。

消保官﹕行為力不足者 應專案處理

行政院消保會消保官組長吳政學表示,這類電信行銷手法,在金融卡、信用卡推廣上也常見使用,消保會並無禁止,但業者行銷時資訊要透明、消費者收到商品之後,有七天的猶豫期,並符合NCC規定臨櫃辦理的「再確認」機制。消費者如果行為能力不足,則回到民法相關規定,採取專案特殊處理。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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