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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校院学杂费减免 受理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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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1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思宇台北17日电)低收入户家庭有福了。教育部今天发布新闻稿指出,为减轻家长筹措教育经费负担,即日起各大学校院开始受理学生学杂费减免申请。

教育部提醒,为避免学生错过申请时间,凡是符合各类学杂费减免、奖助学金等助学措施申请资格的学生,包括军公教遗族、现役军人子女、身心障碍学生及身心障碍人士子女、低收入户学生、原住民学生和特殊境遇家庭子女等,尽速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应依申请项目检附相关佐证资料。

依教育部规定,符合县市核定特殊境遇妇女,其子女25岁以下,学杂费减免60%;低收入户学生学杂费全免,必须持有低收入户证明;身心障碍学生重度者,学杂费全免;军公教遗族子女抚恤期满,定额减免,抚恤期限内者,减免全额或半额学杂费。

教育部表示,凡申请学杂费就学优待减免的学生,如同时符合政府提供其他奖助学金,例如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子女教育补助经费、原住民大专院校助学金、行政院退辅会清寒荣民子女奖助学金等的申请资格时,仅能择一申请,让有限的政府资源发挥最大的效用。

教育部表示,为维护学生就学权益,如有资格不符,但确有困难的同学,可透过教育部免付费专线0809-095-757洽询或向就读学校反映,教育部及学校将个别提供咨询服务及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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