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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新闻局赴公视查账 拟告郑同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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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2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李明宗台北21日电)行政院新闻局今天前往公视基金会检查内部运作及财务状况,新闻局说,公视无法提供清楚的账务资料,若25日仍未完整交代清楚,不排除告发公视董事长郑同僚及相关人士。

新闻局表示,郑同僚未经董事会决议,擅自代表公视基金会对8名增聘董事声请假处分,且违反公视财务规范,片面动用公视基金会资金新台币200万元作为假处分担保,造成基金会无法正常运作,已危害公共利益。

新闻局说,郑同僚已违反职务规定,新闻局对郑同僚似涉嫌背信、渎职及侵占公视基金会资金等行为,不排除对郑同僚提出刑事告发及民事声请,向法院声请解除郑同僚的董事及董事长职务。

新闻局表示,近日公视董事会持续空转及郑同僚涉嫌侵占、背信等重大争议,19日去函财团法人公共电视文化事业基金会,告知今天将依大众传播财团法人设立许可及监督要点规定检查,但公视昨天检送1份资料到新闻局,希望新闻局不要前往检查。

新闻局说,原本尊重公视请求,但检视公视送来的资料,发现不足以澄清外界疑虑,且发现董监事会组织内部运作及财务状况情形,包括资金流向等有严重问题,因此今天依函前往检查,希望厘清相关争议。

新闻局表示,目前公视经营团队假“传媒独立”之名,放任董事会空转,对公视形象及营运造成极大影响,损及员工及关心公视的阅听大众,但现行法制下,新闻局仅能以主管机关角色,去函要求郑同僚及董事会10日内改正,除此之外已无行政手段可运用。

新闻局说,追求新闻独立的价值不代表完全不受法律约束。基于尊重公视独立自主,除非严重影响公益且迫不得已,政府本不宜轻易介入,以免让有心人士产生政治力介入不当联想。目前状况,新闻局会依公视法及监督要点架构,在行政权不干预前提下,与公视基金会立于平等地位,请求司法机关公正审查与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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