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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散装食品标示新规 62%业者不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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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21日讯】(大纪元记者郑喻心台湾台北采访报导)卫生署公告的“散装食品标示相关规定”自今年1月1日起实施,具商业或公司登记的店家内散装食品都必须标示“品名”及“原产地”,消基会日前针对大台北地区各大卖场、超市、百货等商家,共21家业者进行巡视,其中13家业者没有依照规定执行,或标示上有问题。

其中家乐福里头的多种散装糖果,品名与原产地两者皆没标示,仅有牌标告知价格,易造成消费者选购上的问题。另12家业者有部分散装食品有标示品名但未标示原产地(国),包括爱买的虱目鱼、大润发的𩾃鱼、顶好的联珠番茄、全联的白萝卜、微风超市的丝瓜、新光三越超市的莲雾以及明曜百货超市的桃太郎等。


家乐福里头的多种散装糖果,品名与原产地两者皆没标示,仅有牌标告知价格,易造成消费者选购上的问题。(摄影:宋碧龙/大纪元)


而松青超市信义店,于牌标标示“纽澳樱桃”,但是商品外盒上却贴着“智利樱桃”的标签,属于标示不实。若业者未依照规定标示,可处新台币3至15万元罚锾;而标示不实可处新台币4至20万元罚锾。

消基会副秘书长黄钰生表示,目前此规定是针对有商业或公司登记的店家,至于地摊、传统市场则不属此规定实施对象,希望卫生署逐步规定,对于所有市面上销售的散装食品,都应有相同要求。

消基会食品委员会委员李哲瑜表示,规定标示品名及原产地,是维护消费者知的权益,她也呼吁业者主动张贴原产地证明,因为若消费者对某些地区产品有担心和疑虑,可以让消费者知晓、选择。她认为,消费者应捍卫自己的权利,拒买没有标示或标示不清的产品,给不守法的业者造成压力,给守法业者鼓励。

家乐福公关经理戴幸芳说,店内的糖果柜是因应年货的档期,而临时拉出来的柜位,消基会来抽查时,可能正在换档布置中,所以还来不及挂上价格牌。她说,店内所有散装食品的价格牌上都有明确标示品名和原产地。而爱买公关副理杨冬宁说,现在已经改善了,已明确标示原产地了。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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