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眷改交屋收不到尾款 台国防部遭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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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2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叶素萍台北21日电)监察院调查发现,国防部办理眷村改建,是先办交屋,才办过户及贷款,导致多处眷改基地交屋超过2年,却还有高达新台币10余亿元尾款无法收回,今天通过纠正国防部。

提案监委吴丰山指出,一般房屋买卖流程依序是签约、备证、完税、交屋,而且基于确保交易安全及衡平原则,卖方把房子过户给买方前,就要求买方开立与尾款同额的商业本票或者提供相当担保放在代书处。等到买方支付尾款时,才无息退还给买方,并在买方取得已过户权状后,才由卖方交出大门钥匙等,完成点交的交屋程序。

吴丰山说,国防部办理眷村改建房屋配售作业,却是先办理交屋后,才办理房地产权移转 (过户)及相关贷款作业,和一般房屋买卖交易程序颠倒,也没有要求承购户在房屋尾款缴清前提供同额本票或担保。如果交屋后承购户借故不愿配合办理贷款或缴清房地尾款,国防部势必与承购户产生争议诉讼。

吴丰山指出,国防部部分眷改基地,像新竹第一村及嘉义市经国新城,因为当地地政机关作业不及,国防部没有办法在完工后立即完成分户房地总价决算。但因眷户抗议再加上民代介入,国防部只能先以概算房价提前交屋,不过房地价款无法决算核定,迟迟不能办理贷款作业,最后政府权益遭受莫大损害。

吴丰山调查发现,国防部办理桃园县陆光二村、新竹市第一村、嘉义市经国新城及台中市大鹏新城等4处眷改基地配售案,到民国97年底、交屋超过2年却未收回尾款计有1388户,待收回金额高达10亿余元。虽然经过清理,到98年10月底未收回金额降为2亿余元,但改建基金孳息收入仍因此损失约67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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