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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赚预售屋 小心被查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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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15日讯】(据中广新闻张雅惠报导)由于预售屋是完工交屋才要过户给买方,兴建过程中的交易,多半透过建商或房仲居间,进行买卖“权利”的移转,户政单位根本没有地籍资料,顶多在银行留下资金往来的记录,不少投资客大赚预售屋,却不申报“其他所得”课税,国税局持续搜集资料,类似情况查到,不但要补税,还要加罚零点五倍。

这两年,特定地区房价直线上升,精明的投资客买预售屋,建案还在销售、或者还在打地椿,根本还没盖好,投资客就把预售屋卖掉,大赚一笔。

预售屋买卖和成屋不同,预售屋在完工之前,土地还是建商的,买方买的是将来的“权利”,当预售屋完工之后,才有商品、有房子可以过户给买方;完工之前的预售屋买卖,等于是权利移转,建商把权利从A买家、移转到B买家,地政单位不会有资料,只有建商有记录,银行也会有资金往来。

台北市国税局长凌忠嫄说,北市国有四十多人编制的资料科,专门搜集、交叉比对各种资料,预售屋“权利”买卖获利,其实要申报“其他所得”,纳入个人综所税课税,按个人税率计算税额。

“这种查到,罚的话是罚0.5倍,因为这是没有扣缴凭单的所得”。

如果是成屋买卖获利,都要申报“财产交易所得”课税,但土地免税,只要申报土增税,房屋至少要用“房屋评定现值”计算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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