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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县抽验素食 不合格率为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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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05日讯】(大纪元记者宋顺澈台湾台北报导)随着国内吃素的人口增加,为了让广大的素食者吃的安心,台北县政府卫生局日前针对县内贩售素食业者进行稽查抽验素食制品,8月份共计抽验20件;针对动物性成分“鱼、猪、牛、鸡”进行检验,结果共5件不符规定,其中 2件检出含有动物性成分,另外3件为标示不符规定(其标示为蛋素,但未检出鸡蛋成分),不合格率为25﹪。北县卫生局已通知业者进行不合格产品下架,并依调查结果,依法查处中。

为了让民众在选购素食食品时能更容易辨识,行政院卫生署于98年7月1日公告“包装食品宣称为素食之标示规定”。凡宣称为素食的包装食品,都必须于产品外包装上标示“全素或纯素”、“蛋素”、“奶素”、“奶蛋素”及“植物五辛素”等五种字样。例:由豆类而来属纯素;由奶类而来属奶素;由蛋类而来属蛋素;由奶蛋类而来属奶蛋素;由所有可食性之植物类食物而来,因此亦含五辛(葱、蒜、韭、荞及兴渠)属植物五辛素。

北县卫生局表示:若业者宣称为素食产品,实际上却添加动物性成分,制造厂商已违反食品卫生管理法第11条第7款“搀伪或假冒”的规定,依同法第31条第1项规定可处新台币6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锾,另不实之标示、宣传或广告的行为已涉及违反食品卫生管理法第19条第1项食品,依同法第32条第1项规定可处新台币4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锾。

北县卫生局呼吁,由于素食品是否搀荤,外观难以辨识,消费者选购素食制品时,最好选择信用良好的厂商,避免选购价廉、口味重及标示不清的素食产品,以确保食品的品质安全。且建议素食者应多食用天然蔬果及传统豆制品,取代加工制品如素鱼、素鸡、素肉羹等,以免食入过多如粘稠剂、结着剂、漂白剂、杀菌剂等添加物,此外,建议素食者应额外补充维生素B群,增进营养健康的均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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