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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村建农舍者陈情 县长允向中央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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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02日讯】(大纪元记者彭瑞兰台湾新竹报导)民国90年内政部会衔农委会颁布“农业用地兴建农舍办法”,受理民众申请集村兴建农舍,但今(99)年10月15日农委会以保护农地为由,颁布行政命令“……集村兴建农舍坐落之农业用地,不得位于特定农业区”,让民众措手不及。2日2百多位农地起造人组成自救会,在副议长林为洲陪同下,向县长邱镜淳递交陈情书,希望暂缓到民国100年7月1日。

邱县长表示,对于该事件感到遗憾,现在说停就停,让民众没有足够的时间因应,真的会让人措手不及,希望还有空间,将尽全力协助民众。

林副议长表示,所谓申请集村兴建农舍,是由20人“揪团”才能提出申请,现在一纸行政命令,让那些找好地、过好户还未送件,或是买好地已签约未送件,甚至正在设计的起造人无所适从。中央违反“信赖保护原则”。议员林志华与邱振玮也到场关心民众的权益,希望中央在没有完全配套措施下,不要贸然执行。

农业处表示:“农业用地兴建农舍办法”于民国90年颁布。县府自民国92年受理第一件集村兴建农舍申请,迄今为止共核准40件,所有审理均依据“农业发展发条例”及“农业用地兴建农舍办法”及其他相关法规办理。

对于令颁日(10月15日) 当天或之前所受理,但尚未核定资格条件者,得否本“法不溯既往”实施。至于有关集村农舍起造人之陈情案,希望政府信守“信赖保护原则”,订定过渡条款,减轻申请人的损失,保障人民权益,县府将转陈中央研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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