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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司法院:法官可到校演讲反霸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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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2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唐筱恬台北22日电)司法院秘书长林锦芳今天在立法院就法官法审查答询表示,法官评论审判中个案、藉身份购物杀价,均有损职务尊严与信任;但现今校园霸凌频传,法官可应邀到校园演讲反霸凌。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今逐条审查“法官法”草案,民主进步党立委李俊毅质疑法条中“职位尊严”、“职务信任”的定义不清楚,建议删除,以免引发争议;并请法务部政务次长陈守煌、林锦芳举例说明何谓职位尊严、职务信任?

陈守煌回答,例如司法官整天在股票市场杀进杀出,赚取蝇头小利,就不符合职务信任;林锦芳说,司法院曾受理法官在收信时与邮差对骂、言词不堪入耳的申诉,此案即有损法官职位尊严。

林锦芳说,也有法官利用身份购买房屋时要求杀价,遭到惩戒的案例;另像是法官经常性造访律师事务所、出现在被告别墅里,即属违背职务信任的行为。

林锦芳并补充说明法官兼职问题,她说,法官可以基于本身传承意味,到大学法律系教书、司法官训练所讲课等,例如现今校园霸凌事件,法官可应邀到学校演讲,但不得兼任违反独立审判的职务。

中国国民党立委蔡正元问林锦芳,法官可以上电视call in节目、在平面媒体撰写文章吗?林锦芳表示,目前没有法官主动上call in节目,但司法院曾接受公共电视邀请,指派法官上电视演讲。

至于法官在媒体投书,林锦芳说,牵涉言论自由权,司法院无法明确规范,但若法官针对审判中的个案,发表不适当言论,将依照法官守则告诫。未来法官法通过后,会明确制定法官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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