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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新闻局:公视董事会 非法会议结论皆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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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李明宗台北5日电)公共电视与华视工会今天前往行政院新闻局陈情,询问公视董事会派任华视董事的合法性。新闻局副局长许秋煌会后说,公视董事会不合法举行的会议,结论都属无效。

公视董事会争议未解,波及华视。公视因持有华视股份,依公司法规定可推派17席代表公视基金会的华视董事人选。华视工会干部询问新闻局,若公视董事会目前召开的会议都属无效,董事会决议员工如何遵行?华视董事会3月将改选,公视董事会是否仍得于目前无法常态运作的情形下推派华视董事人选?

许秋煌表示,公视法规定,董事会决议,除非另有规定,应有2/3以上董事出席,以出席董事过半数同意行之。财团法人公共电视文化事业基金会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董事会应有2/3以上董事亲自出席,始得开会;出席董事过半数同意,始得决议,公视董事会违反这些规定,召开会议的决议都属无效。

他说,公视董事会引用内政部发布施行的“会议规范”,仅是指导民众开会程序的参考,不是法令规定,公视董事会引用这项会议规范不适当。若少数董事于未达法定出席人数的会议中,任命人员担任华视董事,这项决定也属无效。

许秋煌表示,公视董事会若于3月12日华视董事会改选前,仍无法有效运作,华视已届期的董事会处理方式,都依公司法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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