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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新聞局:公視董事會 非法會議結論皆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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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李明宗台北5日電)公共電視與華視工會今天前往行政院新聞局陳情,詢問公視董事會派任華視董事的合法性。新聞局副局長許秋煌會後說,公視董事會不合法舉行的會議,結論都屬無效。

公視董事會爭議未解,波及華視。公視因持有華視股份,依公司法規定可推派17席代表公視基金會的華視董事人選。華視工會幹部詢問新聞局,若公視董事會目前召開的會議都屬無效,董事會決議員工如何遵行?華視董事會3月將改選,公視董事會是否仍得於目前無法常態運作的情形下推派華視董事人選?

許秋煌表示,公視法規定,董事會決議,除非另有規定,應有2/3以上董事出席,以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行之。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董事會議事規則規定,董事會應有2/3以上董事親自出席,始得開會;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始得決議,公視董事會違反這些規定,召開會議的決議都屬無效。

他說,公視董事會引用內政部發布施行的「會議規範」,僅是指導民眾開會程序的參考,不是法令規定,公視董事會引用這項會議規範不適當。若少數董事於未達法定出席人數的會議中,任命人員擔任華視董事,這項決定也屬無效。

許秋煌表示,公視董事會若於3月12日華視董事會改選前,仍無法有效運作,華視已屆期的董事會處理方式,都依公司法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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