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性侵儿童案去年日均3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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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9日讯】(大纪元记者文龙韩国首尔报导)近年来,韩国针对未成年人的性犯罪案件频频发生,据韩国警察厅统计显示,以儿童为对象的性侵犯犯罪,去年韩国每天平均发生近3起。比前两年有所减少,但是以13-15岁青少年为对象的性侵犯犯罪仍然在不断增加。

韩国警察厅9日表示,去年对12岁以下儿童的性侵案件为1017起,其中对6岁以下儿童的犯罪为122起,对7-12岁儿童的犯罪为895起。这比2007年(1081起)和2008年(1220起)有所减少,但是日均2.78起的犯罪频率说明,韩国对儿童的性侵犯现象仍然严重。

统计资料显示,对13-20岁青少年的性侵案件仍然在不断增加。以13-15岁青少年为对象的性侵案件,2007年为1220起,2008年为1456起,去年增至1477起。16-20岁的性侵案件在2007年为3159起,2008年为3663起,去年急剧增至4288起。

警方分析认为,儿童性犯罪频发,除了因为儿童自我保护能力弱,以及保护措施疏忽等原因,对儿童性犯罪者的处罚过轻也是性侵儿童案件频发的重要原因。韩国舆论认为,正是“对强奸猥亵犯的轻判轻罚杀死了孩子”。

赵斗顺事件促立法

2008年12月,京畿道一名8岁女童被57岁的赵斗顺强奸致残。韩国大法院随后判处赵某有期徒刑12年、出狱后带电子脚铐7年、个人信息公开5年。判决一出,引起民众强烈不满,并在互联网上掀起了声势浩大的抗议活动,纷纷表示量刑太轻。

为平息民众的不满情绪,韩国政府随即制定了“儿童性犯罪重犯预防对策”,加强了对儿童性犯罪的社会监控和预防力度。审议并制定了《有关特定犯罪人员佩带电子脚镯的法律》修订案。

修订案规定,对于性暴力罪犯等暴力犯罪人员佩带电子脚镯的年限从10年延长至30年,且最短佩带时间为1年。但对于未满13岁儿童为对像进行的犯罪,佩带时间下限延长至2倍。电子脚镯具有定位跟踪功能,在嫌犯超越规定的地域后,电子脚镯就会发出警报。

同时,禁止儿童性侵犯者接近受害儿童家、学校等地区,或以电话、邮件等方式骚扰受害儿童,并禁止出入幼儿园、儿童公园之类的设施。

除了惩罚措施外,韩国还建立了从精神和心理层面对儿童性犯罪者进行治疗和教化的法律系统,彻底根除儿童性犯罪者的病态心理。目前,韩国设立了专门用于收容性暴力犯罪的治疗中心,治疗最长时间达15年。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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