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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车驾照开小车 台放宽扣照改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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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2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黄名玺台北20日电)立法院今天三读通过修正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未来持大型车辆驾照开小型汽车违反应吊扣驾照规定,如果没有致人受伤,记点处罚不必扣照。

现行驾照管理制度为“1人1照”,原本持有小型汽车驾照者,考取联结车、大客车、大货车驾照后,收回小型汽车驾照,发给大型车辆驾照;持有大型车辆驾照者,依法可驾驶小型汽车。

但是拿着大型车辆驾照驾驶小型汽车,发生例如酒驾等违规应吊扣驾照情况时,驾照被吊扣后,不只不能开小型汽车,也无法再驾驶大型车辆。

修法提案人、国民党籍立委杨丽环指出,上述情况发生在一般驾驶人可能还无所谓,但发生在以驾照作为谋生工具的人身上,例如大货车、大客车、联结车、计程车等,立即影响这些驾驶人的生计。

杨丽环说,这些人违规是事实,被吊扣驾照也是法律规定,驾驶小型汽车,就应吊扣小型汽车驾照;但政府只给这些人一张驾照,导致就算驾驶小型汽车违规,赖以维生的大型车辆驾照也一并吊扣,非常不合理。

她表示,这些民众循法律途径申诉,虽然最后法院判决交通主管单位应返还驾照,但时间一拖就是半年或1年,这段诉讼期间全家生计立刻出问题。

立法院三读修正第68条条文,增列第2项,以后持高一级的大型车辆驾照,驾驶次一级车辆,发生违规应吊扣驾照情形,且没有因而肇事致人受伤或重伤者,不吊扣驾照改采记点5点。

但是1年内违规点数共达6点以上或再次应受吊扣驾照情形,并依原违反本条例应受吊扣驾照处分规定,吊扣其驾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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