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拓否认窃取中国公司商业机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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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20日讯】(大纪元记者李晓宇综合编译)4月15日,力拓公司在伦敦举行一年一度的股东大会,胡士泰案再次成为讨论的焦点之一。股东们指责力拓抛弃了胡士泰,甘愿让他和他的三名属下受到严惩。力拓执行长艾博年在对判决结果沉默了1个月之后不得不澄清立场,称公司从中国钢企处获得的信息根本不是商业机密,而且取得信息的方法也绝对合法。

据悉尼晨锋报的BusinessDay报导,艾博年说:“不同国家对商业机密的定义不同,对何为正当的市场信息的看法也不同。但非常清楚一点的是,力拓永远也不会要求员工去做任何我们明知是违法的事情。”艾博年表示,他并不知道中国如何定义商业机密。

上月底,上海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处前力拓中国区雇员胡士泰10年有期徒刑,他的同事王勇获刑14年、刘才魁7年、葛民强8年。他们被控窃取商业机密罪。艾博年表示,他无法对商业机密罪行做任何评论,因为审判是闭门进行的。而且法院的判决依据仅仅是两家国有企业的证词和一份由国家机构中钢协提供的报告。

上海法院检验力拓所获商业资料,并宣称这些数据为“商业机密”的两家鉴证中心,一家从属于中国科学院,另一家是国营企业。其中一家指称胡士泰2008年在一封电子邮件中询问刘才魁有没有受到中钢协的66号文件,并告知刘才魁删除其上的一个钢厂名字,因为那属于敏感信息。调查人员在刘才魁的办公桌上发现了莱芜钢厂传给他的该文件副本。检方此举对力拓的销售策略有直接影响。

胡士泰还被指称6月8日与首钢高管谭以新会面,之后6月17日谭以新向王勇透露了中钢协与巴西淡水河谷的谈判情况。中方称这一信息被传给胡士泰,胡士泰又传给更高层的经理。不过,胡士泰完全否认这项指控。

鉴于中国的行政、司法系统和商业都被共产党控制,民间又缺乏真正的独立监督机构,人们怀疑胡士泰一行被捕被判刑实际上是各方利益冲突的结果。

力拓主席普莱西斯(Jan Du Plessis)称这些评估都是错的。普莱西斯称力拓在中国的业务接受了独立的、彻底的和有证据的调查,并没有发现在中国的业务有任何不当之处;澳、美、英的金融监管机构正在对力拓是否违反商业保密法进行调查。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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