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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少权利 台民团吁建立校园社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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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28日讯】 (大纪元记者江禹婵台湾台北报导)现今许多儿童、少年生活其实面对许多的压力与冲突,从今年初起平均每6天就有1位未成年儿少受到成年人的加害而死亡,台湾少年权益与福利促进联盟秘书长叶大华表示,政府应重视“儿童及少年权益保护法”修法,加强教育体系相关社工人员的配置,于中等以下学校设置社工人员,可长期关照、给予资源,即是预防悲剧重复发生的关键。

由台湾少年权益与福利促进联盟、励馨基金会、人本教育基金会等民间团体组成的“儿少权益保障法修法推动联盟”28日于立法院召开记者会指出,目前学校的辅导老师所受训练并不在专业咨商师,只能提供心理上的辅导,而校园社工则是能进行资源整合,多方面的给予学生协助。

叶大华说,目前学校辅导老师着重在心理咨商,而孩童在家庭受到不当管教时却无法及时提供帮助,而社工的角色则是可动用各项资源来全方位协助。另外辅导老师多数由一般老师转任,甚至有不适任教师转为辅导老师案例。

她提到,也常发现学校有许多虐待的重大案件,儿少法对这部分其实无法进入校园保障这些学童的权益,呼吁须修法建立起学校社会工作制度,因此透过专业人士进入校园,推动学校社工制度已刻不容缓。

北市基督教励友中心社工督导陈亭伊谈到,大部分学校对社工专业这块是很模糊的,常用惩罚的方式来管教学生,她建议应推行一校一社工,重视学生的需求,以及如何协助,而不是只看他们的问题。

民间团体表示,社工人力长期不足为问题所在,导致城乡差距更是出现极大落差,目前只有5个县市配置了55名专责人员,但是台湾500万儿少人口至少需要2,500位学校社工人员。以外国每800到1,000位儿少就配置有一名学校社工人员的标准来看,落差之大可见一斑。

在校园部分,至今已有6起包括不当体罚在内重大虐童案件,9起校园性侵事件,共计有61起危及儿少人权等重大事件发生。为了避免悲剧再发生,民间团体共同呼吁政府,应该藉立法修正“儿童及少年权益保障法”,让学校扮演预警和预防的第一道防线,才能真正保障儿少的权益。同时加强中等以下学校社工人力的配置,让专业人力进入校园进行资源连结和整合。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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