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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国营事业 天然气、自来水基本费 年A57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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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18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陈晓宜、林嘉琪/台北报导〕国营事业再度巧立名目A钱!立法院经济委员会昨天审查“天然气事业法草案”,民进党立委潘孟安抨击,天然气、自来水等独占事业,至今仍不合理收取用户基本费,由经济部主管的台湾自来水公司与二十五家天然气公司,一年共收约四十四亿元,台北市政府主管的台北自来水事业处,一年共收约十三亿元,简直像帮派强行收保护费,一年就A了全民五十七亿元。

*能源局:删基本费 每度费用恐增*

国民党立委吴清池也痛批,用基本费赚利润,相当可恶。但能源局长叶惠青竟然回应说,若删除天然气基本费,将调涨每度从量费用(每度费用 ),令蓝、绿立委当场暴跳如雷。

所谓的基本费是指,不论用户当月有无使用天然气、自来水,都得缴交一定的费用,天然气基本费每户每月六十元,自来水基本费依不同口径,每户每月三十五.七到一百二十六元不等。根据统计,全国七百五十七万自来水用户基本费,包括台湾自来水公司与台北自来水事业处,每年共收取约三十七亿元,全国二百九十万天然气用户基本费,包括二十五家天然气公司,每年共收取约二十亿元。

昨天审查天然气事业法草案第三十五条时,潘孟安要求增订,用户每月实际使用天然气从量费若高于基本费时,基本费应不予计收。

潘孟安不满指出,电费、电话费都可将基本费(度 )抵用使用费,但天然气和自来水却是不论用户用多少,都要收取基本费,且天然气从申请、装表、埋线等成本都已经由是用户自行支付,还另收基本费,太不合理。

叶惠青说,天然气收费分为基本费和从量费,基本费包含表外管汰换作业成本、计量表成本、抄表成本、收费成本、定期安检成本、资讯服务成本等,是固定支出,若取消基本费,从量费就会增加。

此话一出引发蓝、绿立委齐轰,民进党立委翁金珠表示:“民众都是自己抄表,这种费用还敢收!”潘孟安不满表示,天然气公司多是政府转投资的独占事业,二十五家公司年营收上亿,竟把人民当提款机。

国民党立委徐中雄也不满表示,身为能源局,要站在消费者立场说话,这些独占事业的营运成本,早就算入费用当中,业者根本是巧立名目再收一笔费用。

消基会董事长谢天仁表示,电费、电话费都能算出如何折抵使用费用,那么天然气、自来水就不困难,“公式计算并不难,人脑想得到的,政府的电脑都应该能算得出来”,不要只想着要民众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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